“莫瞎说哦。”李淑兰走出厨房,一边用围裙擦拭手上的水,一边探身向外望去。
她的眼睛花了,看不清那个穿着粉红色抹胸裙的女人是不是儿媳妇,但她打量了下旁边的男人,觉得儿媳妇眼光不至于这么差。
那个男人矮小粗壮,戴着墨镜,一条大金链子在太阳下锃亮发光。
男人稍稍转了下身,李淑兰看到他那夸张的啤酒肚,将本该系在腰间的皮带死死压在腹部下方。
“不可能,这人比鹏程差远了。”李淑兰十分肯定。自己的儿子虽有缺陷,但身材匀称,浓眉大眼,光是形象就比这种“地转转”强太多。
等冯芸走到大门口时,粉红色的抹胸裙已消失在巷尾。千里要追过去,被李淑兰一把拽了回来。
虽然母亲拒绝相信千里所言,冯芸却觉得此事极有可能。
一来,千里不大可能把别人错认成自己的妈妈,二来,那晚在餐馆短短的相聚,冯芸已经觉察出了不对劲——她一个从农村嫁到城里,且一天班都没上过的女人,去哪里结识有权减免罚款的人脉?除非是以身相许。
但凡有利益牵扯的社交,背后必有价值互换。冯芸对此深信不疑。
她想到哥哥因为操劳而驼下去的背和提前生出的华发,又想到嫂子嫁入冯家后这些年作威作福的德行,不禁对她心生厌恶。
不知李淑兰是真的放心儿媳妇的人品,还是有意回避真相,竟表现得出奇淡定。
她向来不满胡美霞花钱如流水的恶习,却无条件地相信儿媳妇对婚姻的忠诚度。
她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把冯千里培养成才,实现冯鹏程没能完成的“清北梦”。
她认为,既然自己的学生中有那么多考上了好大学,其中不乏清华、北大,那么她亲自培养的孙子也定能同样优秀。
虽然她只是个初中老师,但那些学生也是经过她的培养才考上重点高中,进而考上名牌大学的呀。再说了,冯芸不也考上985了吗?虽然从来没要她指导过,但至少说明这个家的风水是好的,能出大学生。
下午,谭铭之来接雨萱出去玩。他说邻居家前几天刚有一窝小兔子出生,他想着雨萱喜欢小动物,打算带她去看看。
谭铭之牵着雨萱走在前面,冯芸跟在他们后头。
见路边坐着一个卖凉虾的小贩,雨萱拉着谭铭之凑了过去。
他让小贩给雨萱做了一碗,又问冯芸要不要。她摆摆手说不要,这几天胃口不大好。
正说着,冯芸注意到不远处一男一女,两人吃着凉虾,聊着天。也不知男人跟女人嘀咕了些什么,女人咯咯笑个不停。
这笑声颇为耳熟,冯芸又仔细打量了那女人。她是……胡美霞?再看她身上,穿的正是母亲和千里所说的粉色抹胸裙。
冯芸立刻侧过身去。等二人走后,她问谭铭之:“你看到那个女的了吗?是不是我嫂子?”
“看到了,好像是的。”谭铭之早就看出来了,只是不方便说。
“那两口子,天天到我摊上吃凉虾,仗着认得城管,从来不给钱。”小贩主动爆料道。
“你怎么晓得人家是两口子?”冯芸问小贩。
“睡到一起就算是两口子。你看那男的,手在女的屁股和腰上摸来摸去,还能是别的关系?”
听着小贩的描述,冯芸心底火冒三丈——这女人真不知羞耻!
下一步该怎么办呢?暂时不能告诉哥哥,也不能直接跟母亲说,她决定先和父亲商量商量。
她把雨萱交给谭铭之,自己则转身回了家。
娘家的事,她必须管。
父亲听了冯芸的讲述,长舒一口气,好像是一直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反倒有种解脱的快感。
他回想起儿子的成长,每一步都让他们老两口操碎了心。
鹏程三岁时烧坏了脑子,上学后便一直跟不上进度。勉强读完初中,上了技校,毕业后去了一家汽修厂上班,后来却因为意外爆胎而伤了眼睛。从此,李淑兰不再让他出去工作了。
但是,一个年轻男人总这样呆在家也不是个办法。彼时已经工作的冯芸建议他去学个厨师。他拿到证书后,先后在几家饭店里帮厨,总算能安稳地挣到几个辛苦钱。
转眼鹏程年近三十,却仍找不到对象,李淑兰急坏了。
虽然高烧损伤了鹏程的智力,但对他的日常生活并没有什么影响,只是读书困难些。然而媒人给他介绍对象时,女方一听到这个就都吓跑了,好像那是什么传染病或者遗传疾病一样。
他们本想瞒着,可小城就这么些人,稍微打听一下便能知道。哪里瞒得住?再加上他的工作一般,工资也不算高,所以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对象。
那年,冯芸成为售楼处的销冠,她从自己的业绩提成里拿出一半,资助鹏程开了家小饭店。鹏程也很争气,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冯芸的舅妈见鹏程的生意有了起色,主动把自己的侄女胡美霞介绍给了他。
胡美霞虽是乡下女娃,长得却水灵。她不喜欢农村生活,一心想嫁个城里人。鹏程的条件,她还算满意,但在结婚的事情上一直犹豫不决。
李淑兰一眼相中这个准儿媳,果断拿出半生积蓄,又让冯芸出了一些钱,为鹏程在小城最高档的小区——江南乐府,买下一套三居室。
这下,胡美霞终于肯嫁给鹏程了,李淑兰喜上眉梢,即便亲家突然将彩礼从八万提高到十万,她也不介意——有冯芸兜底,钱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