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上午时分,朱棣就过去大明把朱元璋接了过来。
不过他来的不凑巧,朱云峰和季赫都不在家。
朱云峰还好,一个不火的网络作家跟无业游民没什么区别,所以时间还算充裕。
季赫是公务猿,无故旷工可不行。
但他打算辞职了。
即便抛开那尊唐三彩陶俑不谈。
明晃晃的一百两黄金,按照比例就是7.45斤。
虽然明代的熔炼技术可能不如现代,也许达不到999%足金纯度的地步,但至少也该有7斤才对。
7斤金子,3500克,前段时间战乱导致黄金一度达到650一克,那就约等于230万,闪瞎了朱云峰和季赫那对钛合金狗眼。
公务猿再吃香,得干多少年才能存够230万哦。
所以昨天晚上朱云峰跟季赫就商量了一下,一个决定当太监,彻底告别网络作家生涯。一个选择挥泪离开热爱的扶贫事业,下海经商另类扶贫。
不得不说,朱元璋算是找对人了。
这俩执行力都很强,早上才七点多钟就兴奋地下山了。
朱云峰带了一点金子,打算先把金子出手,然后去考察一下肥料和种子,到时候从镇子里先预定一批化肥跟种子送到他家里去。
季赫则是回去打辞职报告,并且还得回一趟县里研究一下农业公司该怎么开。
两个人分头行动,一大早就让朱棣守家。
朱棣把朱元璋接过来之后,两个人就大眼瞪小眼,不知道干什么。
好在朱云峰临走之前,在电脑上给他们调了一份明史电子版,还教朱棣怎么搞下一页,才算是让他们能打发点时间。
严格来说,朱棣在现代已经待了七八天了,应该会点东西。
但实际上也就会开个电脑,开个电灯开关,最多就是会移动一下鼠标,四处乱点,连字都不会打。
没办法。
他没学过拼音啊,怎么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学会打字?
所以每次就只能朱云峰帮忙弄好,不管是看电视剧还是看资料,都只能如此。
“父亲,怎么样?”
到中午的时候,朱家父子已经看到《明史本纪·卷二》。
朱棣肚子饿得咕咕叫,却不敢抱怨。
电脑有两台,他也只能开一台陪着朱元璋看他之前就已经看过的《明史》内容。
旁边还有只跟着他们一起吐着舌头傻笑的金毛狗。
等到朱元璋沉吟着一直看到卷二末尾,也就是洪武十三年胡惟庸谋反的时候,朱棣才小心翼翼地问道。
“虽只记载了大事,许多细末之处并不详细,过于简略,但还算完善。”
朱元璋下意识地摸了摸皮皮的狗头说道。
史书就是这样,只记载大事过程,却从来都不会记载为什么会这样,其中的原因是什么。
所以前面那些已经经历过的事情,朱元璋知道为何如此。
至于后面那些没有经历过的事情,他也只能连猜带蒙,去思考为什么会这样。
当然。
胡惟庸的事件他已经大抵了解了来龙去脉,包括朱云峰也给他讲过,所以倒并不需要花太多时间去想通。
“轰隆。”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传来汽车发动机轰鸣的声音。
朱元璋和朱棣都在二楼,听到声音就连忙起身来到二楼阳台往下看。
他们在现代可没有身份,一旦被官方查到会有很大麻烦,所以必须要时刻保持小心。
好在院子里停的是台老款白色丰田凯美瑞,朱云峰从上面开门下车,两只手各提了一个大塑料袋,往侧门去了。
皮皮嗖一下就跑了下去。
二人也下了楼,刚好遇到从侧门开门进来的朱云峰。
“老祖宗来了?”
朱云峰看到朱元璋,就吃力地拎起左手的袋子说道:“吃了吗?我从镇上打包了饭菜,一起吃点?”
说话间他还得抬脚轻踹皮皮,皮皮一会儿没见到他就很激动,非要过来抱大腿。
“嗯,那就一起吃点。”
朱元璋轻点下颌,他听朱棣说这边的美食好吃,却还未尝试过,今天正好试试。
朱云峰就拎着袋子到了客厅。
今天有事就没开灶,在镇子的饭店打包了六个菜——特意搞了三个清淡点的硬菜。
湖南人爱吃辣,朱棣刚开始的时候真有点接受不了,前几天还天天拉肚子,嚷嚷着要回去吃饭。
直到这几天才勉强适应了点,甚至已经隐隐有些爱上湖南菜的鲜、香、辣口感。
只能说明代虽然已经有炒菜,但论起菜肴的丰富和口感程度还是不如现在,让一个吃惯明朝菜的人吃现代菜肯定后者更受欢迎。
毕竟时代无时无刻不在进步,各种香料、鸡精、味精,顿顿科技与狠活,显然不是古代菜肴能够相比。
朱云峰把右手袋子放在沙发边,左手大袋子放在了客厅桌子上,往桌子上端菜,那菜都不是用一次性饭盒装的,而是用超大便盒装的,还是他特意去超市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