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郑媛的表哥,永安侯。前两年夫人病逝,他还未曾娶妻。
郑媛也是为念兮打算的,可她才和离,恐怕这会儿也没那心思。便隐晦将意思说了,永安侯表示理解,可看向念兮的眼神,依旧火热。
念兮是不管这些的,拜了寿,便安静坐在一隅。
从前她是丞相夫人,身份高,旁人都捧着她,坐在主位上,一颦一笑都要注意仪态。
如今她倒是看开了,人活自己,哪怕不断有人在暗暗打量她,她也不去计较,整个人舒展自如,默默听着妇人们说家常。
无外乎是些闲话。
念兮倒听得有趣。她将自己封闭得太久,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这样的鲜活。
从前总觉得宴席难熬,这会儿倒也品出些意思。
她温柔娴静,人又生得极好,并无传言中的刻薄憔悴,妇人们便也与她渐渐熟络起来。
老太君做寿,他们自然是全家出动,等到散席回去时,父兄皆已醉了。
将军府儿郎多,姑奶奶少,温清珩这姑爷自然是被灌酒的不二人选。
这会儿张罗着将温氏父子放上马车,婆子下人围了一车,念兮也帮不上忙,先往自己的马车去了。
还未上车,便被人从身后叫住。
念兮认得他,是嫂嫂的表哥永安侯。
永安侯中等身形,脸上蓄着胡髭,见她回头,笑问道,“温娘子是要家去了?”
念兮不明就里,点头应是。
永安侯生得圆脸黑皮,大约习惯使然,说话时总要先摸两缕胡髭,导致念兮也总不自觉往他那处看。
他问:“不知温娘子可喜爱酒蒸羊?下月是我母亲做寿,我府上的酒蒸羊在京中一绝,不知娘子可否赏光?”
这意思便很明确了。
直白又露骨。
一如永安侯此时看她的目光。
或许在他看来,一个失了婚的女子,能被他看中,已经是莫大的荣耀,他虽是问询,口吻却势在必得。
可惜念兮天生便爱俊俏的男子。
哪怕老死,她的审美也不会改变。
她虽失婚,却没失明。
永安侯这般长相,实在是——
过于自信了。
念兮又朝那两缕胡髭看了一眼。
她很不喜欢男子蓄须。
若是俊俏的,胡须掩盖了原本风华,若是丑陋的,蓄须更是雪上加霜。
还会叫人觉得不干净,有些油。
当然,这只是她个人的好恶。
自古便有美髯公,不过念兮更喜欢干净清爽罢了。
“那倒不必了。”念兮不想再看他,扭头要上车。
“不喜欢酒蒸羊?那羊蹄笋怎么样?或者你喜欢什么,我提前叫厨下准备,我家的大厨,在京中也是有名的。”
竟是穷追不舍起来。
念兮原本可以不理的,到底顾忌着嫂嫂,正要说她不喜欢羊肉,侧前方便传来一道冷玉击罄的男声:
“她不爱吃羊肉。”
裴俭大步走到近前。
他身量高,一身束腰藏青窄袖锦袍,更衬得他身形挺拔,威仪秀异。站在永安侯面前,不论是气势还容貌,都是碾压的存在。
“她嫌骚。”裴俭冷冷道。
永安侯整个人肉眼可见的慌了。
难为那身黑皮,紫涨紫涨的,他连这时候都不忘抚一抚胡髭,“是下,下官冒昧了。下官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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