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从头到尾的都不曾相信过,那又何必跟我走一趟重庆府,直接杀了我岂不是干净利落?”
“人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我来重庆府,就是想看看这位秦王殿下到底是哪根筋不对,会想不开到打鸿鹄的主意。”
戚槐闻言心头一片凄然,竟无言以对。
堂堂的大明帝国藩王,此刻却成了逆贼口中的‘贼’,当真是何其讽刺。
“哈哈哈哈,说笑而已,我一个罪民,怎么敢称呼王爷为贼?”
丁桓摆了摆手,脸上挂着阴鸷的笑意,“我这次来,只想让帝国的西南更乱一点。毕竟没有什么事情能比一名藩王暴死藩地,更能制造混乱了。混乱,那可才是纵横家的舞台!”
“你要杀秦王?”
戚槐脸色陡然煞白,瞪大的眼眸中只剩下一片惊骇。
这个疯子
丁桓淡淡一笑,不置可否,只是幽幽道:“我刚才说过,戚槐你是个难得的俊杰。这句话里的意思,伱应该能够明白。”
何为俊杰?识时务,能屈能伸,该拿钱就别手软,该出卖就别犹豫。
纵然心头了然,可戚槐还是忍不住说道:“你想让我当鸿鹄?”
丁桓瞥了他一眼,“难道你现在不是?”
戚槐一愣,随即哑然苦笑。
对啊,如今在旁人眼中,自己早就是一头造反的鸿鹄了。
“现在,一场泼天富贵就摆在你的眼前,能不能抓住,就看你怎么选了。”
“我不会背叛秦王殿下。”
戚槐的话音中带着从未有过的软弱,连他自己听着都觉得可笑。
“一个反贼,一个老千,大家就不要谈什么忠心了。我只有一句话,你拿全家的性命跟秦王交换的东西,在我这里只会得到更多。”
丁桓理了理衬衣袖口,站起身来。
“言尽至此,是你一人富贵荣华,还是全家地下团聚,路就在面前,你自己选。”
选?根本不用选。
戚槐沉默着跟随起身,对着眼前这位鸿鹄隐王躬身行礼。
“果然是个俊杰。”
丁桓慢条斯理抚平外套上的褶皱,迈步从戚槐身旁走过。
“走吧,我们上金楼,和那位王爷聊聊,到底是穿鞋的横,还是光脚的狠。”
风雨呼啸盖不过脚步雷动。
王谢驾车在长街上飞速奔驰,雨水从敞开的窗户中倒灌进来,泼洒在他的脸上。
透体的寒意却浇不灭他心中的戾气。
王谢面容狰狞扭曲,口中自言自语:“狗娘养的张汝贞,等老子抓住你一定让你这个太监尝尝什么叫乱棍打死!”
幸好此刻已经是深夜时分,街上空荡无人,否则以他此刻的车速,早已经不知道将多少人卷入车轮下。
呲啦!
车轮摩擦着地面,发出刺耳的声响,焦糊的橡胶味和腥臭的湿气一起蹿进鼻中。
王谢的眼眸骤然紧缩,云鬓馆门前的霓虹招牌就在眼前。
咚!
大门被撞的粉碎,车头几乎嵌进门框,王谢合身从驾驶位直接撞出,人未落地,右手刀已出鞘,左手子弹上膛!
在他身后,无数飞鱼服裙袍飞扬,也不管门内是否有人埋伏,悍不畏死冲了进来。
“张汝贞嗯?”
王谢拔刀四顾,却只看到满地残缺不全的尸体,和炸开的墙壁上的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