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秦朝当神棍 第四百零五章 太精彩了(2/3)

而项羽率领的项氏子弟,最喜欢的就是大喝一声,挥剑杀人,因此他们的爆发力都极为厉害。毕竟在战场之上,耐力用处不大。

你根本没有机会发挥耐力,就被人追上杀掉了。

故而,从比赛一开始,项羽四个人就一骑绝尘,跑在了最前面。

在远处围观的百姓,全都兴奋的大喊:“大麦队,大麦队。”

这些百姓,有的站在石头上,有的趴在树上。看到激动处,忍不住手舞足蹈,甚至有些人因此掉落下来。

那些朝臣,起初的侍候还绷着脸,想要维持着自己的仪态。但是时间长了,情绪也被感染了。有的紧攥着手,盯着下面奔跑的人,有的人不由得向前微微倾斜着身子,似乎也在用意念奔跑。

很快,项羽已经跑了大半圈,周围的欢呼声越来越响了。

项羽很开心,感觉又找到了久违的自信。

但是在开心之余,他又有点茫然:他们总是喊大麦做什么?

与此同时,坐在观众席上的大麦也有点茫然:他们总是喊我做什么?

而站在一块巨石上的周贵,脸色铁青。

他没有受到邀请,也不是赞助商,因此和百姓们挤在一块围观。当他看见参赛的队伍,穿着带有商贩名字的衣服走出来的时候,他就明白了,自己错过了一个天大的好机会。

“完了。这一次不仅得罪了谪仙,而且失去了赚钱的机会。”周贵有些颓然的坐在了石头上。

曾几何时,他也很羡慕王老实,从一个小小的酒贩子,竟然一夕暴富,成为咸阳城中有头有脸的人物。

现在周贵忽然发现,原来自己也曾经有这样的机会,但是自己亲手把它毁掉了。

…………

等跑到第三圈的时候,项羽那伙人有点受不了了。两圈,相当于四里地了。全力冲了四里,是个人也该累了。

于是他们的速度渐渐的慢下来了。

他们慢下来了,一直尾随在后面的李氏木器,则缓缓地赶上来了。

李氏木器的人,是地地道道的耕农,皮肤黝黑,手脚粗糙。他们耐力很好,但是不擅长速度。之所以能死死的咬住项羽,无非是太渴望更好的生活了。

很快,李氏木器竟然开始与大麦队并驾齐驱了。

围观的人立刻分成了两个阵营。一个咬着牙冲大麦队喊:“跑啊。跑啊。”

“快被人赶上了,不要输啊,最后一圈了。”

“特么的,怎么跑这么慢?就欠拿鞭子抽你们。”

项羽那些人咬着牙,又稍稍提高了速度。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观众,开始转而支持李氏木器:“李氏再快一点,咬牙坚持住……”

终于,李氏木器开始反超了。超过第一个项氏子弟,第二个项氏子弟,第三个……

忽然,李氏木器当中,有一个惨叫一声,倒在场上。

他崴脚了。

这时候,距离终点已经不足十丈了。

项氏子弟趁机发力,大吼一声,拼尽最后一点力气,向终点冲过去。

而李氏木器的人居然齐心协力,将受伤的人抬了起来,疯狂的向前跑。

一时间,场上欢呼声如同雷鸣。

结果很快出来了,大麦队率先冲过终点,有目共睹,无可置疑的第一名。

李氏木器屈居第二,但是虽败犹荣。尤其是最后抬起队员冲过去的那一幕,让所有人钦佩不已。

无论是百姓还是朝臣,都热烈的讨论刚才的事。他们忽然发现,自己已经紧张的汗湿衣衫了。

旁边的未央长舒了一口气,感慨说:“太精彩了,太精彩了。”

她感慨了两句之后,发现身边的李水正一脸无奈的盯着自己。

未央有些疑惑。

李水的目光向下移了移。

未央这才发现,刚才自己看比赛的时候,太专注,也太紧张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抓住了李水的手,抓到也就罢了,随着比赛越来越刺激,她的力气越来越大,长长的指甲甚至扎进了李水的肉里面。

未央连忙掏出手帕给李水包扎上,脸上很窘迫的道歉:“怪我,怪我。从来没看过这么动人心魄的事,因此一时失手……”

李水笑着说道:“无妨,一点都不疼。”

与此同时,他看着那些一脸兴奋的秦人,心里暗暗吐槽:一群没见识的,这也就是大动会的水平……

李水扭过头去,对李信笑眯眯的说道:“李兄,你还记不记得,我第一次去你家做客的时候,你让家中的舞姬助兴。轻歌曼舞,差点把我看睡着了。当时我就想,有朝一日,一定要你见识见识真正刺激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