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国王,我按照你的要求集结了军队。我有一千人,你……可否满意?”
“做得好。”留里克平视这支军队,故作恭维:“我看到一支很有战斗力的军队。你打算如何把他们运到战场?”
“还是按照传统的手段最好!所有人乘坐长船奔向旧奥斯塔拉那个峡湾。”
“卖给你的五条货船,你不打算用?”
“当然要用,它们会塞满粮食。而且……”比约恩顿了顿气,“我也打算留下空船,用来盛放战利品。”
再看比约恩的脸,留里克笑了笑:“你的野心不小,我们拭目以待吧。”
说罢,留里克猛地抓紧缰绳,催促马匹向前进。
一片做自由贸易的空地同时安置五千名士兵列阵都不成问题。
现在看去大抵是集结了两千人,远处也有不少好奇的民众探着脑袋围观。
没有人愿意和“黑色大军”站在一起,梅拉伦的黑军站在东边,其他部族的军队站在西边。只因东西两侧目视兵力相当,留里克便断定此战瑞典人真就只是出兵两千人,不得不说如此手笔真比十年前的军事行动保守太多。
习惯了自家罗斯军队的军容整齐,留里克忽然觉得眼前的军队颇为陌生。他恍然大悟,自己竟然忘却了最传统的维京战士的模样。
他们衣着颇为随便,士兵固然崇拜英雄、将在战场上牺牲视为一种崇高牺牲,却还是务实地用各种物件加强自己要害部位的防御,会竭力搞到一面坚固的橡木盾,一把铁剑和一支锋利的矛。
士兵的武器是自带,留里克甚至看到了农具链枷的身影。
士兵们也在瞻仰国王的尊荣。
留里克大王,现在的他棱角分明,金丝般的胡须附在脸上竟被修建出颇有魅力的整齐络腮胡。他的马尾发式从未变过,成为极有辨识度的存在。
他高大威武,形象满足了人们对年轻英勇战士的所有想象,这番骑着骏马更加强了这种感觉。
士兵们也在无形中感受到一种说不上来的舒服,这位大王并非高高在上之人。他当然是至高无上的王,气场上引人想要亲近,似乎为他卖命定能获得光荣与胜利。
这方面当属耶尔马伦军队表现得最为强烈!
甭管国王有什么伟大的梦想,对于耶尔马伦部族,国王今年就是征发大军帮助自己赶走侵入的约塔兰人。
留里克检阅瑞典方面军队弄得声势浩大,而更大的声势还在于接下来的一场盛大祭祀。
斯德哥尔摩城市是在旧比尔卡集市基础上建立的,城市周围是大大小小的岛屿,这一带是地形极端琐碎,五花八门的水道最终都能通向大海。
这一带作为王国大军的总集结地,各部族战士带上自己的大大小小船只驻扎候命即可。
留里克断定主力舰队正载着一批给养奔赴梅拉伦湖,但是现在他必须带着贵族们直奔湖泊之北的乌普萨拉大神庙。
一支混合小舰队逆着涨水的河流抵达了乌普萨拉部族依傍的内湖,那棵巨大无比的红豆杉树肉眼可见,此树的存在甚至显得旁边的神庙建筑都成了渺小的存在。
乌普萨拉总督斯温内德会亲自带兵出战,不过留里克给他安排的任务是辅助后勤,归其所有的一艘武装货船的任务就是运输粮食。军队不会直接参战却也能蹭到胜利的荣耀,斯温内德很是欣喜,他还有一些事情汇报,尤其是一件大喜事——国王安排的乌普萨拉祭司的确怀上了孩子。
国王携众罗斯、瑞典、芬兰的贵族直奔乌普萨拉,是按去年的约定在此做出征前的誓师祭祀,为此祭品十头驯鹿也准备好了。
的确这次祭祀只有十头鹿,原因无他,于乌普萨拉祭祀的规格没有理由与国度新罗斯堡的祭祀持平,所谓尊卑有序,既然王国的罗斯公国部分是绝对的领导力量,位于国都的第一神庙的祭祀才有资格定义何为最高规格。
按理说十头驯鹿作为牺牲的祭司礼仪已经是高规格,难道诸神还会觉得留里克小气不成?
这一次,留里克无比希望快点抵达乌普萨拉。
祭祀是一方面,再见到自己的祭司露米是另一方面。
那个女孩在乌普萨拉籍女祭司的簇拥下走近留里克,她是一位科文人,也是芬兰人的一支,黑色的头发略扁平的脸,确实与到处都是的维京民族格格不入。
她奉命滞留此地主持祭司活动,如今终于等来了自己的男人,等来了自己的族人。
时隔半年的露米已经挺起了肚子,即便现在穿着颇厚,留里克还是看清楚了她显怀的肚子。
“来吧,我的祭司!”留里克张开双臂,任由她扑入自己的怀中。
相逢注定是短暂的,露米学着罗斯大祭司露米娅的样子,就在乌普萨拉的圣树之下支持出征前的最后祭祀。
按照计划,自840年开春之后,神庙要进行一次翻修,尤其是树下的祭坛要修得更豪华一些。
现在这片祭场又被灌入大量的鹿血。
作为国王的留里克手刃了全部的驯鹿,大量鹿血可以泼洒到巨大树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