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1935年5月,由默片时代的大公司福克斯电影公司和20世纪影片公司合并而成,是30-40年代好莱坞8家大电影公司之一。”
“华特迪士尼公司;简称迪士尼,是世界上第二大传媒娱乐企业,1923年由华特·迪士尼与兄长洛伊·迪士尼创立。在动画电影领域,可以说是无敌的存在。而且周边衍生品领域,更是走到了时代前列。”
“1919年,由查理-卓别林、d-范朋克、m-壁克馥、dw-格里菲斯出资创建。目的是为了摆脱大电影公司的束缚和剥削,争取更多的创作自由和更大的利润。最初设想只是摄制和发行4位创始人的作品。后因格里菲斯退出,卓别林、范朋克等人的作品数量有限,公司遂把资助独立制片人拍片和发行他们的影片作为业务重点。联美公司与当时的其它电影公司不同,它没有自己的摄影棚,拍片时需租用场地;没有自己雇用的电影明星和导演,采用向独立制片人投资的方式拍片;没有自己的电影院,发行影片采取与发行商逐片签订合同的方式。”
“50年代,美国电影业进入萧条、衰退时期,卓别林和毕克馥先后把他们的股票出售给金融资本家。之后,联美公司又几度易手,终于在1981年被米高梅公司的老板k-克科里安出资买下,并入米高梅公司,改称米高梅-联美娱乐公司。”
“前期因为有卓别林,使得公司成长非常迅速;后来又被米高梅收入麾下;资源整合之下,实力更胜从前。”
“我们这些人进入电影行业时间并不是很长,看着有一些名气。但底蕴不足,目前只能依托大电影公司。因此拍摄完影片,只能通过8大电影公司的渠道,发行出去;否则很难得到太多的荧幕数量。”
包子轩:“我在美国的时候听说过,好莱坞电影公司,不是不准许拥有影院吗!怎么宣发还要找他们,难道里边有其他暗箱操作。”
为了避免电影公司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事情发生;美国反垄断调查机构,对派拉蒙电影公司进行了处罚。派拉蒙案是美国司法部针对电影行业的反垄断法,1948年5月美国最高法院根据反托拉斯法对“派拉蒙案”做出裁决,判定大制片厂垂直垄断为非法,要求制片公司放弃电影发行和电影院放映的业务。
这次裁决之后,派拉蒙影业就逐渐把旗下的院线出手;成为一家专注于发行和制片的公司,不在拥有院线业务。其它好莱坞公司同样也要剥离院线业务,派拉蒙案彻底改变了好莱坞电影行业的生态。
派拉蒙案不仅仅是让电影公司剥离院线业务,还终止了当时“集体预订”的电影销售方式,当时电影公司通常会打包出售给其它院线多部电影,大片小片一起卖,这对于电影公司是单方面有利,这样打包出售的方式在当时被禁止了。
从当时的情况看,派拉蒙案的确是让北美的电影市场走向了良性发展的道路,电影大公司无法一家独大,也无法凭借院线优势倾轧其它对手。
可是事情那有那么绝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总之想要完全制止,根本就做不到。毕竟电影院也需要有好影片上映,如果什么都没有,观众哪里会买账!
因此很多时候,是他们求着电影公司;没有优秀的电影,建设在好的影院,又有谁去光顾!因此只要是8家公司达成内部协议,那么中小电影公司,还真没有什么出头之日。
演员也好、导演也罢,说白了都是打工人。在真正的大佬面前,根本算不上什么。捧你就会红,如果没有资源;必然会被市场遗忘与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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