晌午,陈阿布来给陈晋送饭。
对于那只野兔子,大娘陈李氏选择的是熬汤,说能滋阴补气,凉血解毒。
陈晋自无不可,接过来便大快朵颐。
陈阿布站在边上,口中道:“阿晋,我跟你说,今天村里出事了,大事。”
陈晋问:“出了甚事?”
“乡西头的陈五,就是那个一肚子坏水的家伙,他被杀了。另外还有两个,说是陈五从城里带来的朋友,也死了。三具尸体倒在屋里,吓人得很。”
“伯父,你去看见的?”
陈阿布摇了摇头:“听人说的。”
陈晋“哦”了声:“那乡上有没有人说是怎么回事?”
“乡长村老们说了,是陈五在县城结交了狐朋狗友,他们之间分赃不均,闹了内讧,自相残杀。”
“这样吗?”
陈阿布鼓起眼睛:“我琢磨着不像,更像是陈五他们在城里做了坏事,闯下大祸,招惹仇家上门。”
陈晋问:“没人看到凶手?”
陈阿布道:“陈五的屋子在山边旮旯,本就少人出入,而且对方肯定是高手,神出鬼没的,以至于无人发现。”
陈晋笑笑:“伯父,你还知道高手呀。”
陈阿布有点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乡上的人聚在一起,间或闲聊,会说很多的话。”
作为农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大部分的人都很少出门,尤其是远门。
能进县城一趟,都足以吹嘘好久了。
不过乡上人口众多,形形色色,这么多年来,历经数代,却也出过些人物。
有读书人、有练武的、有乡绅地主之流、甚至还有神婆。
这些人的见识,自然不同常人。
当有人出去,回来时便带回了话题。
话题在村人之间流传,传着传着就变了样,各种夸大其词,添油加醋,至于事实本身,没人在意。
山乡野闻,就是追新猎奇,过个嘴瘾。
当下陈阿布便道:“依我看,这凶手如此厉害,杀人不眨眼,说不定还会潜伏在村里头。所以阿晋,你可得小心。要不,你先搬下去,回老屋里住几天,也好有个照应。出了这事,乡长他们很是紧张和担心,吩咐乡兵们多加巡逻。”
陈晋把瓦罐里的饭菜全部吃完,道:“伯父,你都说对方是寻仇的。冤有头,债有主,自不会滥杀无辜。”
“话虽如此,但我总觉得不放心。”
“呵呵,没事的,我会照顾好自己……你且等下。”
陈晋返回屋里,拿出一个褡裢,递了过来。
陈阿布一怔:“这是什么?”
“钱,两贯多钱。”
“啊,你哪弄的?”
陈晋回答:“我上次不是拿砚台进城典当嘛……”
陈阿布急忙把褡裢推回来:“你这孩子,没钱了,为何不问伯父要?何必拿东西去典当,没了砚台,你往后还如何磨墨,写字?”
陈晋笑道:“伯父,你听我说完。”
“你说。”
“上次跟你说过的,我进县城后,刚好碰上个同年好友,就去他家住了一段时日。然后他介绍了一份工作给我,帮人抄书,作文,酬金不菲。这钱,都是我赚来的。”
闻言,陈阿布并不怀疑,他不懂得读书人的事,但知道那些事都是很文雅、很讲究、很费钱的。
别人不说,就说自家侄子,日子之所以过得如此清贫,皆因把家底都消耗在读书考试之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