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不早了,我就先走了,下次见。”
她冲着他挥了挥手,然后又跟挖掘机里的赵志高打了个招呼,便小跑着离开了。
“方秋妹子走了?”
“回去了?晚上还来吗?”
“真受欢迎。”耳边传来赵志高的感叹,让周应淮将视线从那道倩影身上收回来,他默默在心里附和一句。
确实受欢迎。
这边拎着饭盒回家的程方秋因为顺利接触到了周应淮,所以心情还挺不错的,就连面对讨人厌的大太阳都没那么烦躁了。
只是这次之后,一连几天她都没能找到机会和周应淮说上话,原本还算高昂的激情顿时像是被泼了一盆冷水,从头凉到尾。
尤其是这么多天,每天重复地割猪草,她都快被折磨疯了,又累又热,晚上躲在被子里都不知道偷偷哭几次了,只觉得这种一眼望到头的苦日子没法过下去了!还不如躺在家里啃老呢!
只是让她在程家白吃白喝,她实在抹不开脸,啃老的“躺平”方式,无异于是另一种精神折磨,思来想去,她还是选择继续把活干下去,只盼望着早点拿下周应淮,能进城过好日子。
转眼间来到休息日,难得能睡个懒觉,程方秋一觉睡到大中午才起来,洗漱完毕后就直接吃午饭,丁夕梅心疼她这段日子消瘦了不少,还给她煮了个荷包蛋。
白白嫩嫩的蛋白裹着汤水咬进嘴里,好吃得差点儿让她落泪。
她在后世各种挑剔星级餐厅时,绝对想不到有朝一日她能为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荷包蛋红了眼眶,真是世事难料!
“这周同志还真厉害,那么多人都拿那机器没法子,他捣鼓两下,就好了,真是神了。”
好不容易到了休息日,程保宽也能回家和大家一起吃上一口热饭了,他对修路工作上的事情侃侃而谈,勾得丁夕梅和程学峻舍不得错过丁点儿精彩瞬间。
程方秋对此兴致不高,唯独在听到有关周应淮的消息时,会竖起耳朵认真听一会儿。
啧啧,真不愧是书中大佬,对一切疑难杂症都能游刃有余的解决。
能力出众,担的责任就越大,这段时间修路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再加上其他公社也有不少问题出现,不少人都来向周应淮取经,所以他几乎天天都忙得团团转,根本没有多少空闲时间。
但今天是休息日,停工停产,他估计能喘口气了。
想到这儿,程方秋眼珠子转了转,还没想好该怎么去周应淮面前冒个泡,注意力就被程学峻给吸引了,他放下碗筷,趁着程保宽和丁夕梅说话的空隙,偷偷摸摸从角落里拿上背篓和镰刀就想往外跑。
这样子,一看就有鬼。
“干什么去呢?”丁夕梅比程方秋更快问出来。
这句话成功止住了程学峻的脚步,见偷跑失败,他回头嘿嘿一笑,“和同学约好了上山摘野莓子,上次我姐不是说挺甜的嘛,我就想多摘一些。”
闻言,程方秋似笑非笑地对上程学峻冲着自己挤眉弄眼的表情,慢悠悠拆台道:“还好吧,这两天不太想吃。”
“姐!”程学峻有些慌了,他着急地提高声音喊了一声程方秋,后者揉了揉耳朵,“在呢。”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程方秋还挺喜欢这个古灵精怪的弟弟的,他脾气好,是个姐控,基本上姐姐说什么,就是什么,让往东绝对不往西,让坐下绝对不站着。
唯独就是喜欢在闲暇时间上山下河地玩。
但是这也不是什么缺点,人嘛,短短几十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活得潇洒自在就行,更何况他玩归玩,并没有耽误正事,该读书的时候读书,该玩的时候玩,什么时间点做什么事情,他心里都有数。
可是偏偏程学峻喜欢往深山里钻,他也是个有本事的,总能弄些野鸡野兔之类的回来,但是再怎么样,那可是深山!存在的危险不知几许,万一运气不好,遇到的不是可以打牙祭的小动物,而是豺狼虎豹呢?
再者,夏天蛇虫鼠蚁的也不少,如果被咬了,可有的难受,所以平时家里都拘着程学峻,不让他上山下河,尤其是在连续大雨后,更是看得紧。
算起来,除了上次他放学回来途中上山摘了一次野莓子以外,他已经许久没上过山了,这下到了休息日,他定是心痒痒,忍不住了才想偷偷上山的。
谁曾想被抓个正着,这下惨了。 </div>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