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想而知,他失忆之前,也是喜欢温小娘子的。
也罢。
既然他被父亲母亲不喜,生他的小娘已死,又被手足追杀。眼下落个上无片瓦遮身,下无立锥之地的凄凉局面,那为何不能舍了这肉身去做倒插门女婿?
听起来…倒有种痛快的意味。
温婉。
以后就是他赵恒的妻子。
他自当敬她爱她。
而他的未婚妻今日穿一身烟霞色的对襟褙子向他走来。
他心中安慰自己:至少未婚妻容貌丰美,脾性…也乖巧懂事。
上门为婿,虽然听起来不体面,但美人在怀、吃穿不愁,他还有什么可求的?
这样一想,心中最后那一点不甘也淡去。
他的未婚妻很忙,从他睁开眼后的这几天,温婉几乎每日都会出门。
据他所知,温家是平县附近最大的酒商,播州小有名气的碧芳酒正是出自温家酒坊。
温婉每次回来都不会空着手。
偶尔是一碗西街的馄饨,偶尔店铺买的点心,偶尔是竹编的蚂蚱。
赵恒觉得这辈子都没有这样放松的时候。
他虽然失忆,却总觉得自己脑子里随时紧绷着一根弦,就好似…前半辈子征战沙场,平生不得闲。
温婉说他争家产失利被追杀。
那或许便说得通。
身为庶子,又被嫡母和兄弟不喜,在自己家中必然是如履薄冰战战兢兢。
今日温婉带的是一束野花。
她进门时总是照例关心他一句,“阿恒,今天可好些了?”
随后不等他回答,便将花插在窗台的花瓶之中。
陈妈、红梅、绿萍都是她的心腹。
自赵恒搬进来,便被四面八方严密监视。
温婉刚回府,陈妈就已经整理了今日赵恒的行程,包括但不限于他在树底下坐了半个时辰,吃了半碗米饭,又沿着温府慢慢走了两圈,跟哪些仆人说了话,又去温老爹房了呆了半个时辰。
“哎哟,这么大个小伙,吃饭跟小鸡崽似的。”
“大鱼大虾一点不能沾,沾了就起疹子,娇气得很。”
“也不爱吃荤腥,还说什么过午不食,腹胀不食,讲究还挺多,不知道的以为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子弟呢。”
“瞧着姑爷像是认字呢。今日他还去小书房坐了片刻,我瞧见他翻书来看。”
“可惜,就是脸上有胎记。不然姑爷那长相…不知要迷死平县多少姑娘。”
“那小子瞧着还真把温宅当自己的家,过得十分惬意自在,不见一点寄人篱下的拘束。”
“不过最让你陈妈我看得上的,是这小子眼神规矩,遇到宅子里年轻漂亮的丫头,不曾多看一眼。至少目前看来…姑爷不是爱拈花惹草的人。”
陈妈也知道赵恒并非什么穷困潦倒之辈。
屠二爷说得清清楚楚,这小子是走镖的,这年头有点手艺的人过得都不会差。
不说大富大贵,至少也是衣食无忧。
只不过配她家小姐是万万不够的。
托陈妈这位高级间谍的福,温婉成功掌握赵恒的吃喝拉撒情况。
不过温婉也知道陈妈只是爱碎碎念而已,因此随她去,只是嘱咐她莫将赵恒看得太紧。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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