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说着,他骇然发现,自己胳膊上的伤痕,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了!
尤其是刚结痂的那道伤痕,血痂自动脱落,新长出来的肌肤格外娇嫩,颜色比周围皮肤要白一些。
至于过去的伤疤,也都稍微变浅了些,张叔啧啧称奇,用手不停地抚摸自己的两条胳膊,然后两眼放光地看着小锅,说:“这水比金疮药好用多了,我们以后要走的时候,能不能带上一些?”
李叔的伤口就比较严重了,他胳膊上少了一块皮肉,伤口很严重,还因此发烧了两天,幸亏他身子骨硬朗,挺了过来,但伤口依旧很疼,他将包扎好的伤口解开,淋上药水,胳膊上的血肉顿时开始蠕动、卖力生长。
李叔皱紧了眉头,表情隐忍。
旁边有人关心地问道:“感觉怎么样?很疼吗?”
李叔说:“不疼,就是特别痒,我忍不住想挠一挠……”
旁边的人立马抓住了李叔那条完好的胳膊,说道:“这可不行,痒就说明伤口正在长肉,你不能碰它。”
又有几个人围过来,一脸惊叹地看着李叔胳膊上的伤口,“照这个速度下去,感觉一会儿就能长好。”
“这锅里的水太神奇了,正好我腰腹部有道伤,给我也用用……”
“我腿上之前被捅了一刀,差点没把我疼死,我也需要这锅水。”
蓝月季说:“别着急,一个一个来,大家都有份。”
洛明月在天上看着,道:“先吃饭吧,一会儿饭该凉了。我这里还有很多疗伤水,一会儿再给你们。”
百善村的村民们立刻转达了她的话,并且热情邀请商队成员们赶紧吃饭,因为今天晚上的食物实在太香了,有好几个小孩都已经馋的流口水,如果不是为了等客人,大家早就入座了。
商队成员们开始打饭。
大家中午就吃尝过灵米,知道吃这种米饭对身体有好处,因此打饭的时候,人人都拿了灵米,但没有多拿,每人只拿一粒,因为担心后面百善村的村民们吃不上。
至于村民们,人手最少三粒灵米,其中有一名【地司】最为夸张,直接端了一盆米,别的什么都不吃,只吃灵米。
洛明月见灵米受欢迎,便又放下一石盆,然后消失在天边。
步尚颁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神明还给添饭?”
另外一个桌子上的村民回答道:“当然了,神明大人慷慨无私,她会让我们每个人都吃饱饭的。”
这下,商队成员们也不矜持了,纷纷敞开了肚皮吃,虽然灵米的功效比毒兽肉条强,但大家太久没有吃过美食,因此更爱吃肉和菜,恨不得化身骆驼,一口气把一个月的饭都吃完,这样接下来赶路的时候就不用再吃饭了。
其中一名商队成员说:“我以前一直讨厌自己胃口大,出门在外时,别人吃俩馒头就饱了,我得吃八个,因此我每顿饭都不敢吃饱,能吃个半饱我就已经很满足了,可今天,我却觉得自己的胃口太小,这么快就饱了……”
旁边的人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满足道:“我也是,我特别爱吃红烧肉和蒸鸡蛋,刚才吃了两碗,别的菜我也好想吃,可是肚子太撑,吃不下了,唉……”
“嘿嘿,幸好我聪明,每道菜我都尝过了,真好吃。”
“嘶……这个水煮肉片吃起来真的太过瘾了,还有这个虎皮青椒……还有土豆丝,都是我爱吃的,我可以落户百善村吗?当赘婿也行。”
“瞧你这点出息,为了口吃的,都愿意当赘婿!”
“你敢说你不愿意?”
“我?我当然……也是愿意的,可我年龄大了,都五十岁了,就算当赘婿,人家都嫌弃我……不过我儿子可以,他不仅手脚勤快,最重要的是年轻,今年刚二十岁,只要村子里有年轻姑娘看上我儿子,我立马把儿子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