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砚风指了个角落,道:“那里,比较隐蔽,不会影响走路。”
墨锦轻轻一跺脚,角落里的尘土便开始翻涌,原地出现一个土坑,多余的尘土自动堆在一旁,形成一个小土堆。
墨锦走上前,划破指尖,在坑里滴入了一滴血。
姜砚风问:“你这是在干什么?”
墨锦说:“地底有很多虫子,你睡在坑里,半夜说不定会有虫子爬进你的耳朵……我的血能够驱散这些虫子,让它们不敢过来,这样你就可以安心睡觉了。”
“你想的还挺周到的……”姜砚风道了声谢,然后问道:“之前你还没有觉醒的时候,一直在土坑里睡觉,有虫子爬到你身上吗?”
墨锦摇头,“没有,如果我哥单独在坑里,会有虫子,但如果他跟我睡在一起,虫子们都会远远避开我们身边。”
姜砚风好奇,“这是为什么?”
墨锦说:“我也不知道,反正我还没觉醒的时候,虫子们就都怕我,按理说我跟我哥同父同母,我们两个体内流着相同的血,应该差不多才对……”
姜砚风想了想,道:“我好像听小七说过,这世上有一种现象,叫血脉返祖,墨家祖先应该是一名强大的【地司】,你的血应该更接近祖先……话说,你哥还没觉醒吗?”
墨锦道:“快了,我觉醒的时候,我哥就在旁边,他应该蹭到了一点规则之力,临近觉醒边缘。”
两人聊了一会儿天,等到走回仙眷台的时候,发现村民们都已经吃完了,正在收拾碗筷,墨锦和姜砚风各自拿了个盆,准备把饭带回去吃。
在回去的路上,墨锦忽然道:“姜砚风,我感觉你说的很对。”
“啊?”姜砚风的脑子一时没反应过来,他纳闷道:“我说什么了?”
墨锦说:“仙人肯定有新欢了,以前她在的时候,很关心我们两个,饭凉了她会重新给我们放热的,但现在……她根本不搭理我们。”
姜砚风也有一点心塞,大概是因为习惯了被仙人关怀,如今遭受冷落,心里必然会产生落差感。
姜砚风问:“阿锦,你说仙人的新欢在哪里?”
“我不知道。”
……
另一边。
当洛明月的脸从墨家村上方消失后,便来到了百善村,开始给小人们准备晚餐。
洛明月依次在石盆里放下汤面、灵米、猪肘子、鸡腿肉、凉拌菜以及八宝粥。
“哇,好丰盛的晚饭!”
“这都是给我们的吗?”
“神明大人真好,我好爱您啊!”
百善村的小人们手舞足蹈,大家开始排队取餐,有的百姓们在用餐时,先是感谢了仙人,感谢了天地,然后又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堆废话,这才开始吃饭。
洛明月注视着地面上的场景,很难把这一群又憨厚又善良的村民们跟魔头联系在一起。
许银瞳很欢喜,那双银色瞳孔泛着光亮,尽管里面还有一些红血丝,但依旧显得精神十足。
许银瞳说:“谢谢仙人,今晚的饭菜很好吃,尤其是这个肉……”
洛明月道:“你不是说你爱吃鸡腿吗?今晚的两个肉菜,其中一个是鸡腿,另外一个是猪肘子。”
许银瞳说:“嗯,这个红烧鸡腿肉真的好好吃啊!我还以为要过几天才能吃上肉呢,毕竟仙人一开始跟我们说,要让我们吃的清淡一些,谁曾想这么快就吃到了。”
洛明月道:“那是因为,之前我以为你们很脆弱……”
洛明月一直认为,小人们就像刚发芽的娇嫩花朵,需要好生呵护,但今天,得知小人们就是“魔头”,洛明月觉得,魔头们的肠胃肯定好,再加上之前喂过灵米,今天的晚餐之中也有灵米,小人们的身体应该能受得住,便干脆开始投喂肉食了。
许银瞳道:“神明大人,其实我们的性命很顽强,之前大家吃了那么久的有毒蔬菜都没事,现在只要服用无毒的食物,不管是菜还是肉,我们的身体都能消化吸收。”
洛明月道:“那就好,以后我顿顿给你们肉吃。”
百善村的小人们本身就容易感动,一感动就容易哭,其中有个中年汉子听后哇哇大哭,“天啊,我简直不敢想,如果每天都能有肉吃,该有多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