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崽的母狗很是凶悍,一般连主人都不能轻易靠近。
山彪对此倒是很淡定,任由刘老栓翻动着它的孩子,只是不许陌生人靠近。
“你也是来得巧,山彪的崽子好多人都盯着呢,可抢手。
这姑娘挑剔得很,配种的时候咬伤了好几条狗,自个跑到山里回来才怀上,你瞧瞧它生的这几个,有灰有黑的,没准真的去找了一头狼配上的。”
“你要养的话一定注意,院子要大,让它跑得开,不然容易咬人。它的好处是皮实,不容易生病,养熟的话拿来看家护院是绝对没问题。”
何瑞雪一眼就看上一条纯黑色,尾巴尖尖上带着一点灰白色的小狗,指着说,“我就要这条了。”
刘老栓把小狗的肚皮翻开,“是姑娘,你要不再带个小子回去?”
“我院子也不大,别把它们憋屈坏了。”
不是说抢手吗,怎么还推销上了?
“能有个地方供它们跑跑就行,你肯定不会亏待它们的。”
刘老栓有些黯然,山彪是他在山里抱回来的,从没睁眼的时候手把手养大,训练它打猎。
每天饭后带着遛弯,工作时和它一起巡山,可以说比自己亲生的孩子都尽心。
它先前怀了一胎,只生下三个,邻居养了一个,其他两个都送人了。
可到过年的时候,有两条都被端上了桌,成了用来待客的一道大菜,只剩下邻居家里的一只独苗苗长大。
他听说后心里别提多愧疚,那段时间都不敢面对山彪。
都怪他没有提前选好人,有的人是真心想养个伴,有的人却是想养着过年杀了吃肉。
这可是山彪的后代啊,训练好了还能缺少肉吃?
他痛心不已,骂他们目光短浅,后来直接和他们断了来往,旁人不理解骂他固执和小题大作,他也不在乎。
山彪或许也真的有灵性,此后再也没有开怀过。
今年它六岁了,或许是最后一次有孩子,刘老栓发誓要好好挑拣,宁可自己倒贴钱多养几个月,也要帮它们选个好人家。
其实若非狼狗要吃肉,他家实在是养不起,他恨不得一股脑都留下来。
何瑞雪一进农场,他就能看出她是个好人选。
别的不说,光是她身上穿的,手上戴的,就能看出她的阔气。
长相也是唇红齿白,一看就不缺吃喝,把狗子交给她,不说吃得有多好,但一定不会轻易被宰杀。
“这狗一星期要吃一次肉,你也不用专门喂给它,偶尔带它到山里去,它会自己想办法。”
深情难却,何瑞雪想着多养一条也好,自己是要上班的,有同伴陪着至少它们在家里不会太孤单。
况且两只小狗互相打闹,也能消耗一下精力,不用担心从小就拆家。
“那我再要这条灰一点的。”
“嗯,这条是小子,瞧这爪子多肥,将来保准能长得壮。”
此时何春生已经从隔壁回来,压着院子里的井水,把手上的灰尘洗掉。
“没多大问题,是你们这块电压不稳,你往后尽量只在晚上七点到九点开灯,灯泡还能多管几年。”
“好,劳烦你了。你妹子眼光好,一下子就把我这里叫得大声的两条给挑走了。”
刘老栓把狗子抱出来,大狗咬着他的衣角,似乎在询问着什么。
他蹲下去摸着它的脑袋,念叨着,“山彪啊,你别舍不得,你的崽子是跟着人家享福去了,往后你们说不定还有再见面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