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哥谭某条小巷内。
砰!
枪响声打破了夜的寂静。
一身牛仔打扮的马丁用左手支起头顶下滑的牛仔帽檐,露出他圆形眼镜下的棕色瞳孔和略显可爱的圆脸。
他右手握着一把老式左轮手枪,枪口缓缓飘出一缕白烟,火药燃烧的味道随着白烟传遍了整条小巷。
就在几秒钟之前,马丁刚刚将向他射来的一枚子弹击飞。
此刻,他面前正站着三个白人男性,他们的裸露在外的身体和肩膀都是大片大片的纹身,鼻子和嘴唇上还挂着鼻环和钉子。
马丁皱着眉头,开口问道:“上来就杀人的抢劫方式我还真是第一次见。你们就不怕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带,白白背上一条人命?”
“谢特,不肉!”
几个白人男操着黑人口音,挥舞着手枪,不在意的说:“错杀就错杀喽,这座鬼城市里谁身上还没有几条人命啊。这就是哥谭的游戏规则,不爽不要玩啊!”
“哥谭!”
马丁发出了无奈的叹息:“我怎么就来到了这么个鬼地方?”
穿越世界对马丁来说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他第一次穿越就是变成了马丁。
六岁之后天赋觉醒,每天早上之后醒来他都会换一個身份,和各路人马斗智斗勇,认识新朋友,探索新的世界。
在他十八岁生日这天,他眼睛一闭一睁就来到了哥谭。
外星、海底、异世界……他没有去过的地方简直是屈指可数。
可是哥谭啊,这个世界有着太多的危险和麻烦了!
幸亏爸妈,郭莫还有罗娜他们没跟过来,不然那可就麻烦了。
马丁评价哥谭的话引起了劫匪的共鸣,他们也破口骂道:“我们踏马的也想问,自己怎么就生在了这样一个鬼地方?”
看着他们歇斯底里的样子,马丁提议道:“难得我们对哥谭的看法一致,也算是有缘分,就此分别吧!”
“当然不行。”
劫匪毫不犹豫的拒绝了:“我们是哥谭人,就要按哥谭人的方式来办事。今天要么是你死,要么就是我们死。”
“一定要这样吗?”
马丁无奈摇头,他只是单纯不想和这群以嗑药为生的行尸走肉计较,但这些人显然对自己的能力没有明确的认知。
“你愿意掏钱,当然更好。”三个劫匪觉得眼前这个男孩怂了。
“那好吧!”
马丁无奈了,他目光忽然变得锐利起来,双手化作幻影,手中左轮喷吐出刺眼火光,照亮了这条被黑暗笼罩的小巷子。
砰,砰……
小巷子里瞬间响起五记枪声,间隔太短,就像是只开了一枪。
手里的枪被左轮子弹射飞。
三名劫匪因为为吸食药物过度而苍白的脸,变得更白了。
在手枪被击飞的瞬间,还有两个人膝盖被射穿,血液飞溅,骨头断裂,噗通一声摔在地上,抱着伤口开始哀嚎。
这就是马丁今天的身份——传奇的西部枪手!
虽然他手中左轮的性能比不上现代的自动手枪,但这些劫匪显然也不是用枪高手。
在美式居合这项技能上,他们远不如马丁这个外来户高明。
“现在只剩下你一个人了。”
马丁抬头,透过帽檐,用锐利的目光盯着唯一一个站着的人。
“赶紧滚蛋!”
马丁摆了摆手中打空的左轮手枪。
“你的左轮只有六颗子弹,现在都打光了吧!”
这三个劫匪脑袋虽然不聪明,但确实不怕死。
剩下的这个家伙见马丁左轮的子弹打空了,露出一口快烂光的牙齿,掏出弹簧刀就跑上来找马丁肉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