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了。”Lina疑惑道,“怎么突然问这个?”
“发了怎么跟饿死鬼一样,难道是季姐克扣你奖金了?”我逗她道。
“哎!”
Lina楞了一下笑道:“是姐夫做的菜太好吃了,以前姐夫都不会做本帮菜,现在终于会了。”
“你喜欢吃就好。”
余阳有点不好意思道:“早该学了,之前一直以为不会在魔都久留……”
“现在还说这话干嘛,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了。”
季淮握着余阳的手,手指在腕上的金镯子上转了一圈。
她看着我道:“当初要不是你帮我出主意,解开了我跟你姐夫之间的误会,他当时都打算收拾行李回老家了。”
“那思榆不是相当于你们的月姥了?”
Lina说道:“要不干脆让她去当伴娘好了。”
季淮道:“行,那就思榆来,伴郎你自带,我知道你肯定有办法。”
她们俩一唱一合,直接给我拍板了一个新职位。
我长这么大,还没给人当过伴娘。
以前跟着混的狐朋狗友,根本没一个能结婚的。
还真是绿草闺男上花轿,头一回。
我头疼道:“姐,我没当过伴娘。”
“没当过没关系,到时候彩排你就有经验了。”季淮道。
坐在她旁边的余阳也跟着说:“思榆,你要是能当伴娘的话,我也会很开心。”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
不行也得行。
我把酒杯往桌子上一撂,豪气冲天道:
“好,到时候我绝对把场子控好,让你们的婚礼,成为世纪婚礼!”
“要是有姐夫的前女友上来抢婚,就把她打服!”
Lina喝得比我还醉,大逆不道地说道。
“先把你给打服了。”
把她从椅子上掰直,我又给季淮敬了杯酒:
“姐,今晚单身夜,我们不醉不归!”
今天晚上喝的太多,跟着又转战了KTV唱了一晚上的歌。
等到翌日天明,魔都晴转阴,刮起了大风。
我才顶着昏沉沉的头,穿着一身巨厚无比的外套,坐上了前往巴彦山的车。
Lina那瘪犊子出了个巨馊无比的主意。
据她口述,她想让我风风光光回巴彦山,其程度堪比考上状元之后衣锦还乡。
为此特意给我请了司机,配豪车接送,绝对把面子给我做到位。
我还真信了她的邪。
从飞机上下来,看着门口六座的面包车时。
我拳头硬了。
“妞儿,你年轻力气大,帮我拉一下鸡笼子!”
我深吸一口冷气。
离开了Lina,还有谁会把我当孙子坑?
加油白思榆,你是最棒的!
杀人犯法。
困惑了大爷许久的鸡笼子,被我一把提上了车。
大爷佝偻着腰身,艰难地扶着门爬了上来。
我这才发现他的脚似乎格外小,跟正常人的尺寸不一样。
难怪这么点重量的东西,他也抬得如此吃力。
古时候男子以三寸金莲为荣。
脚小腰细,象征着无法逃离。
困住了脚,就再也没办法离开家。
现在的男人已经摒弃了此类习俗,但以异性审美和爱情至上为主。
困住了思想,也会彻底驯化为仆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