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愈系文豪?不,是致郁啊! 第204章 人死债消?骨灰都给你扬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2/3)

“打!”

“给我打死这个狗娘养的!”

“你爹当初怎么对待那些残障学生,今天,我们就用同样的手法,来对待你”

现场的情形,一度惨烈至极。

现场情景一度失控。

宛若完全丧失了理智一般。

有人,冲着李泰河身上泼油漆。

更有甚者,直接朝着李泰河身上泼粪。

其中,一位浑身伤疤,身材看上去有些瘦小的男生,近乎失去理智般朝着李泰河的膝盖猛踹:

“还记得我吗?”

“我问你,你还记得我吗?”

“你记不得我,但我永远记得你们这一家子魔鬼!!!”

“当初,只因为我在院里顶撞了你一下,你就让你爹那个畜生罚我在冰天雪地的院子里跪了三天,整整三天!你知道这三天我是怎么熬过来的吗.”

“就是因为这三天,我的双腿落下了终生残疾,时至今天我也只能凭着拐杖才能正常走路”

一脚。

再一脚。

又一脚。

这位浑身伤疤的矮瘦男子,一边朝着李泰河的膝盖猛揣,还一边哭喊着举着拐杖朝着李泰河的身子奋力击打:

“只是为了满足你的恶趣味,你想看看我和狼狗抢食到底谁吃的更快,你爹就让我在你面前跪下和它们养的狼狗抢食,不抢狗盆里的食物,就把我活活饿死”

“你能忘掉这一切,但我永远忘不了!”

“我也是个人,一个有人格,有尊严的人!”

“你还我双腿!你还喜善,友铭,野宝他们的命来”

有道是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虽然在旁人看来这些行为的确是有些过激,但如果不是当事人——

又怎么能体会他们的痛苦?

祸不及家人这句话的确有一定的道理。

但请不要忘记,古人也同样说过一句话——

父债子偿!

老子欠下的债,儿子来偿还,这本身就是天经地义。

老子把儿子养大成人,儿子享受了老子带给他的便利,那自然就要承担老子欠下的债务——

这没有毛病!

“唰——”

当燃烧瓶投向别墅的刹那,现场顿时燃起了熊熊烈火。

看着身处于火海之中的豪华别墅。

这名身材瘦弱,拄着拐杖的矮小男子,顿时就哭的泣不成声:

“喜善,友铭,野宝.”

“今天,我终于给你们——”

“报仇了”

身为法学专业出生的学生,自然不能知法犯法。

类似于打砸烧房这种操作.

被逮住了那可是要坐牢的!

首尔大学,法律专业出身的学生朴民俊自然是明白这其中的利害,你让他为残障学生弱势群体发声?

这固然是没问题!

但你要让他上街去和那些抗议示威的市民一样,去到李江福家中找他家里人算账?

这.

他可能就做不到!

不是他不想动手,只不过考虑到上街打人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

他还是个学生,可能得考虑一下自己的前途?

作为法律学专业出身的学生,要是知法犯法,公然上街去参与打架斗殴这一系列暴力恶**件.

被学校知道了可能得吃不了兜着走?

要是被现场逮住,弄个学业警告又或者是直接开除.

这不纯纯就属于得不偿失?

“这口恶气,我是必须要出的!”朴民俊手持工兵铲,带着身后的一众学生,趁着夜色直奔光州区墓园,“但不是通过如此粗鲁的方式.”

法律有明文规定,不允许打架斗殴,不允许市民参加任何一切有关于聚众斗殴的违法活动。

但是,请不要忘记!

法律,那是用来约束活人的!

按照现在的情况还有自己的身份,我的确是没有办法奈何你的家人,毕竟从法律意义上来评判,你的家人的确是无罪,但是

我趁着你死了来挖一挖你的坟这应该不过分吧?

弄不了活人,难道我还对付不了你一个死人???

想到这里,朴民俊下定了决心:

“这家伙,活着的时候活的那么安逸,我不能让他死也死的那么舒坦.”

凌晨三点半。

月黑风高夜。

光州郊区墓园。

以学生朴民俊为首,一行约莫有三十来号人,手里拎着工兵铲、洛阳铲等各种器具,直奔光州墓园。

在已故校长李江福墓碑前停下。

看着校长李江福的大理石墓碑。

队里顿时就有人开始紧张:

“民俊哥,我们要真按照你的想法,来墓园扬这李江福老狗的骨灰.”

“该不会扯上什么麻烦吧?”

你要问大家怕不怕鬼?

这,肯定是不怕的!

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大家都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鬼神之说不过乱力怪谈,相较于这些流传在民间怪谈传说,大家更担心的.

是会不会因为自己的这一系列行为,而影响到自己的学业?

刨人祖坟。

扬人骨灰。

这些操作听上去多多少少有点儿邪乎。

你说不这样做?

又有点咽不下心里的那口恶气。

但要真这么做了吧

家属追究起来该怎么办?

“不必担心。”朴民俊朝着身边的同学比出了一个ok的手势,脸上充满了自信,“我已经很认真研究过了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律明确规定,不准公民参与聚众斗殴,危害社会,但有关于刨坟挖骨方面的法律体系.”

“并未完善!”

“放宽心,就算我们被逮住,也顶多被判个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