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慎李世民 第1353章 杖刑七十(1/2)

狄仁杰一直身在倭国负责纪王府的事情,虽然狄仁杰没有告诉过狄知逊他在做什么。

但是隐约间狄知逊感觉,儿子一定是在帮助纪王府做一件大事。

自己的儿子在纪王手下磨炼,将来必定是有一番作为的。

他都一把年纪了,上不上位都无所谓。

“万年县,本王这里有一桩案子,按规矩理应去你万年县衙审理。

可你也听说了,本王被陛下禁足,有陛下的口谕在,本王若是出去就是抗旨。

所以只能劳烦万年县你来王府审理了。”

李慎特意提到了自己被禁足的事情,这是一个理由。

一个不被他人弹劾的理由。

当年的万年县令私自听取御史王维取的命令,惹的李世民大怒。

李慎才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万年县可是长安城里的两大县令之一,负责管理半个长安城,手下的捕快和不良人加一起有一千多人。

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可不是其他普通县令可比的。

听到纪王说让自己审案,狄知逊有些皱眉,纪王府审案也是大忌啊。

心中不断嘀咕,你可真是祖宗,难道不知道不能私立公堂么?你还叫我来。

不过自己现在属于纪王这边的人,就算犯错也得硬着头皮上了。

“纪王殿下,不知是审理什么案子,是否需要上报大理寺,刑部。”

“不不不,王爷,就没有这个必要了吧?”

上报大理寺和刑部?这也太小题大做了,一般都是命案才会上报大理寺和刑部的。

一旁的王正礼连忙摆手对着李慎说道。

“万年县莫要误会,本王不是让你来这里设公堂审案的,私设公堂就算是本王也要受罚的。

本王找你来只是问问你一下关于律法的事情。”

李慎也不是傻子,要是让狄知逊判罚了。

明天就会有御史弹劾自己,纪王勾结万年县令,私设公堂,滥用私刑。

到时候不但连累了狄知逊,自己恐怕又得挨揍了。

听到纪王的话,狄知逊放下心来,只要不用他判案,那一切就好说了。

纪王知而好学,向他请教大唐律法,这并不是什么错事。

“那请纪王殿下明示。”

狄知逊行礼问道。

“都是百姓之间,把人打成重伤,应该怎么判罚。”

“是否互殴?”

“不是。”

得到提示,狄知逊沉思片刻抬头行礼:

“启禀纪王殿下,按律,不因斗,以手足击人者,若拳殴不伤,笞四十,伤者,杖六十之。

不因斗,故殴伤人者,加斗殴伤罪一等。

见血为伤。”

狄知逊不知道纪王李慎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要惩罚的人是谁。

纪王也没有给个图示,这律法里面的弹性很大,对自己人和外人有轻重之分。

无奈,狄知逊只能把贞观律背了一遍。

李慎听后明白了大概,就是没打伤,抽四十竹片子,打伤了,打六十板子。

不因斗,就是不是互殴,单方面殴打他人,罪加一等,也就是七十杖。

卧槽!七十杖,还不把这个王婉晴给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