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距离灭国还有七天?他坐吃等死了 第569章(1/2)

崇祯的这番话直接让李邦华沉默了。

杀士绅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

因为皇权不下县,县下面的区域需要地方士绅帮忙管理。

何为皇权不下县?

简单来说,在行政编制上,朝廷下派的官员到知县为止。

但是问题来了!

一个县衙的官只有六七个人,加上不入品的吏,总数也只有区区四五十人。

几十个人管理几万人的县...

每年征收两次赋税,数次徭役,还有科举,治安等各种问题。

难度可想而知。

在这种情况下,县下面的乡镇、村便形成了民间自治的局面。

穷老百姓互相之间谁都不服谁,于是那些有势力的宗族,有钱的地主,有文化的士绅成为了民间自治的权力代表。

知县行政权的背后是皇权。

地方士绅、宗族自治权的背后是民意。

皇权做出的决定往往会让民意的利益受损。

例如赋税...徭役...

唐代以前的地方自治权在那些门阀士族手里。

黄巢杀光门阀士族后,地方的管理工作就落到了士绅身上。

这些退休的官员在地方上影响力很大,有的人甚至能一呼百应。

知县要想管理好地方,需要与地方士绅合作。

以此平衡皇权和民意的利益,争取让双方都能满意。

如果杀了民意代表,结果可想而知。

“陛下,”李邦华上前一步,“臣以为地方上的士绅能不杀就不杀,如果杀了他们,地方上将会乱作一团。”

“乱做一团?有这么严重吗?”崇祯有些疑惑。

李邦华点头:“臣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两个农民因为地界问题打起来了,他们都觉得自己有理。”

崇祯对李邦华的例子很感兴趣,因为这个例子在历朝历代发生的频率都非常高。

李邦华接着说道:“如果当地有士绅,他们会找士绅评理。在士绅的调解下,事情很快会平息。如果没有士绅,闹大了很有可能会出人命。”

“就算没出人命,双方闹到县衙也会占用县衙的行政资源,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崇祯皱眉想了想:“里长呢?他们不能替代士绅的角色吗?”

大明朝实行里甲制,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设里长。

里长除了负责征派徭役外,还管理教化和治安问题。

不过他们的权限也仅限于此。

其他问题,尤其是涉及到刑狱的问题,需要上报地方官府。

李邦华摇着头说道:“大部分地方的里长都是由士绅的族人担任,杀了士绅后,里长的权威也就跟着消失了。”

“士绅的权威来源比较复杂,由为官经历、学问、财富等各种因素构成,不是一般人能取代的。”

听完李邦华的分析后,崇祯冷冷一笑。

士绅这个群体的重要性确实超出了他的预估。

但是...他早有准备。

“李阁老,士绅的问题确实不能简单的用杀来解决。”

李邦华松了口气。

陛下知道就好,一味杀人只会让事情变得越来越复杂。

“朕有一个问题,你认为士绅获得权威的关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