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您好,欢迎光临我们的典当行。我是这里的伙计麦克斯,很高兴能为您提供服务……”一名四十来岁戴眼镜的黑人,彬彬有礼道。
许是看书比较多,麦克斯身上有书卷气,给人第一感觉就是随和,容易让人放松警惕。
程龙看了他一眼,随后伸手探入怀中,取出一根来自纽约金库的金条。
“我想当了它。”
“有凭证吗?”
麦克斯接过黄金,入手掂了掂,仅凭经验,他就能判断出这根金条是真的,且纯度很高。
“没有。”
程龙当然没有凭证,储物栏里的八千多吨黄金,可都是来自夜魔世界的纽约金库,根本没人给他开证明。
“死当还是活当?”
“死当。”
“因为你的黄金没有凭证,所以死当的价格,只有市价的65%,能接受吗?”
麦克斯笑的非常灿烂,这种没有凭证的黑金,是他们典当行最赚钱的业务,他愿意出市价的65%,还是看程龙气质不凡,加了点数,不然价格只会更低。
“你的心果然和你的脸一样,都是黑的。”
程龙忍不住吐了吐槽。
麦克斯的脸刷地一下就黑了下来。
“先生,我们典当行的价格是出了名的公道,附近居民有需要典当的物品,只会想到我们,请伱不要侮辱我们。”麦克斯板着脸说道。
“行行行,按你说的办,快点。”
程龙懒得墨迹。
他现在只想体验一下自由国度的风情,没兴趣讨价还价。
称重后。
麦克斯支付了26790美元给他。
程龙数也没数,便往兜里一揣,转身走了出去。
麦克斯见到这一幕,默默地拨通了一个号码。
“嘿,老麦,又来肥羊了吗?”
“没错,一个高高大大的东亚人,他穿着白衬衫和灰色长裤,刚从典当行出去。老规矩,事成之后,你七我三。”
“没问题,等我好消息。”
电话那头。
一个叫布莱克的帮派小头目,兴奋的挂断电话,随后挥手招来三名小弟,开着一辆福克斯兴冲冲赶往目的地。
不到五分钟,布莱克便在典当行附近的一个街区,看到了程龙的身影。
主要是程龙长得比较高,常态都有一米八几,魔神真身更是已经飙升到了三米五几。
气质又那么特殊,让人一眼认出来不足为奇。
“在那边~~”
布莱克指着程龙兴奋道:“冲过去,吓吓他……”
轰轰……
福克斯突然加速,朝着程龙咆哮而去。
行人察觉到异常,纷纷躲闪,一个个反应都很灵敏。
程龙察觉到一丝若有若无的危机感袭来,慢条斯理地转过身,就见一脸老款福克斯,失控般的冲上人行道,横冲直撞的冲向自己。
然而艺高人胆大的他,却完全没把这俩车放在心上。
果不其然,在距离他四五米的时候,速度超过七十迈的福克斯,猛打方向,朝着路牙子俯冲而下。
在冲出二十多米的时候,才堪堪把车刹停。
随后,车上的四名帮派成员,便推开车门冲下车,呈扇形围住愣在原地的程龙。
“你们这是……?”
这些人目的很明确,就是冲着自己来的。
程龙本能地想到昨晚被他教训的五个年轻人,假如这些人没有嘲讽自己,那么当晚就能享受五龙戏凤的美妙滋味,而非被送进医院,享受自由国度的高昂医疗费用。
希望他们都买了医疗保险,或者家境殷实,不然接下来几年,怕是很不好过,甚至可能会因为无法支付医疗费用而破产。
“抢劫!”
布莱克从后腰拔出一把格洛克,直言不讳道:“把你身上的现金、戒指、手机,统统都给我交出来,否则我不介意在你身上开几个眼。”
程龙顿时就乐了!
只见他眯了眯眼,一字一顿道:“你杀过人吗?”
“法克,老子杀过的人比你杀的鸡都要多,赶紧把钱交出来。”布莱克突然就变得急躁起来,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看着目光变冷的程龙,心里就特别害怕,有种回到少年时期加入帮派,第一次抢劫的感觉。
“那么你们呢?”
程龙无视布莱克的愤怒,抬头看向两白一黑三个小弟。
三缕魔气从指尖悄然溢出,飘进三人鼻孔。
随后,三人便不受控制的开口道:
“当然杀过,我们都是克罗夫家族的注册成员,每年光抢地盘就死不少人,混帮派的谁手上没沾过几个人的血?”
“我就喜欢欺负像你这样的华裔……”
“昨晚老子歼杀了一个十六岁少女,你说有没有杀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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