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可想而知,草原人根本不可能因为来了几个使节就真的议和,还议和,没直接砍死他们就不错了。
事实上吴尚峰等人经历的比直接砍死他们还要惨,上一代金狼王让吴尚峰与“宠物”搏杀,以此取乐,说如果赢了就可以“谈”。
所谓宠物,实际上就是一种狗,可以理解为蒙古细犬,也就是契丹猎犬,体格高达健壮,一只,仅仅一只就可以单独和狼去对抗,如果是三只的话,甚至能够控制一些大型猎物,是一种全天候全地形的综合猎犬。
加上吴尚峰,一共七个人,对阵七条狗,放个屁的功夫,被活活咬死了四个。
吴尚峰猛也是真的猛,都吓傻了,唯独他扑上去,咬住了一条猎犬的喉咙,生生将这条猎犬咬死了。
金狼王很是敬佩吴尚峰的勇猛,然后,用铁链子拴住了吴尚峰,意思是既然吴尚峰咬死了他的爱犬,那么就由吴尚峰来替换他的爱犬当宠物。
自此,吴尚峰开始了长达四个月的“爱犬”生涯,四个月来,没有一日不是脖子被拴着铁链,大部分时间都被关在笼子里。
这就是吴尚峰第一次出使草原的经历,两个月后,也就是初春,草原人大举进犯,攻东关。
这次大战按理来说应该打上个一年半载的,要么破关,要么拉锯战,停停歇歇。
结果守关的六营主将之中,其中一人姓齐,叫齐怀武,还有一个副帅,叫做康止戈,AKA康老六,然后康老六的副将呢,叫做程文广。
之前季渃嫣给齐烨看过一幅画,上面有三个人,分别是天下第一,天下第二,以及“天”,程文广就是那个天下第二。
前朝最能打仨人,让草原人一次性碰齐活了。
这一战的结局,也正是因为这三人而彻底改变。
守关足足两个月,苦苦支撑,眼看着快要守不下去了,齐怀武三人抓住了一丝千载难逢的战机,将关内仅存的六千多骑兵全部带出东关,绕过了草原大军,直奔草原腹地,兵分三路,一人带领两千多骑兵,如同“换家”。
为什么说换家呢,因为东关最精锐的就是骑兵,有着很强的机动力,也是唯一能够在正面战场硬撼草原游骑兵的存在。
试想一下,一旦草原人攻破了城关,占领了城关,那么关内唯一能阻挡草原人继续行进的,只有骑卒,最开始的阶段,只有这六千骑卒能够抵挡草原游骑兵深入关内。
一下将六千多精锐骑卒全部带走,属于是破釜沉舟了。
事实证明,这个决定是正确的。
金狼王大帐的辎重、仆从兵和许多部落的家底都在后方,加上草原各部落内部也是各怀鬼胎,很多部落头领深怕基本盘完蛋,只能回防,说回防也不准确,而是去追。
这一追,没追上,追不上,只能增强追兵,随即一发不可收拾,说是换家也好,围魏救赵也罢,总之三人这破釜沉舟的一搏,彻底改变了战局。
六千多骑兵到了草原腹地后,就俩字,杀,烧!
也不是漫无目的的杀与烧,三支骑兵专门找最大的两个势力,金狼王部落与银鹰部落的从属部落等,不断削弱金狼王大帐与银鹰大帐的实力。
最后,金狼王与银鹰部落怂了,就这么议和了,虎头蛇尾,草原人攻关一战便草草落下了帷幕,吴尚峰也因此结束了为期四个月的宠物生涯,整个使团,一共二十人,回到关内的时候只剩下吴尚峰一人。
那时,还没人知道吴尚峰在草原到底经历了什么。
这是吴尚峰第一次出使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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