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思右想,周父最终还是选择随大流,将宝贝儿子周金宝唤到跟前,开始叮嘱他一些行事。
“金宝呀,小年那日交农,你别学那些莽汉冲在前头,你就远远坠在后面,将这事混过去就行了。要是出了乱子,第一时间往家跑,知道不?”
周金宝听完后,一脸惊讶道,“爹,你嘱咐我这些干什么,不是你去交农么?”
周父愣了一下,却还没有多想,只是解释道,“你爹我年纪都多大了,腿脚不好,到时候出了事要跑,哪里跑得过你们年轻人,当然是你去了。”
原以为,这话出口,周金宝也就没什么问题了。
谁知,他这些年被爹娘宠坏了,早就养出了一副只顾自己、不顾别人死活的自私心肠,即便是自己的亲爹,也不能“侵犯”到他的利益。
一想到他一大早就得走那么远的路去镇上交农,觉睡不好,还累腿脚,一文半钱都没得,他才不去做这种赔本生意。
只见他歘的一下站起来,怒气冲冲的指着他爹控诉道。
“爹,你都还能下地干活的人,腿脚哪里不好了,分明就是觉得交农这事危险,所以推着儿子去干,自己却躲在后头。我不管,反正我是不去的,要去你去!”
周金宝的话,差点没让周父气得脑溢血。
他指了指自己头上的白头发,声量不自觉加大。
“你满村子打听打听,谁家交农是白头发老人去,而不是年轻后生去的?你要是不去的话,村里人还不知道怎么笑话你不孝顺呢!”
“别人爱说什么就别什么呗,肚子都吃不饱,我还理会他们那条舌头作甚?”
周金宝双手一摊,无所谓得耸肩道。
周父见儿子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以前或许会觉得儿子这样是聪明,如今,却觉得分外扎心。
周金宝见他爹没了言语,也不耐烦跟他坐着大眼瞪小眼,最后丢下一句“总之我不去”,然后不顾他爹什么神情,就起身离开了。
出了堂屋,他的肚子适时得响起了饥饿的咕噜声,便捂着肚子,熟悉得扭身去了厨房。
以前,他是不屑于进厨房的,每回开饭,都是像个大爷一样,坐在餐桌前,等着他娘和姐姐们端着饭菜上桌。
今年,遇上了饥荒,在每次都会提前到来的饥饿感的催促下,他经常摸到了厨房,等不及那碗稀粥端上桌,就已经在厨房消灭它了。
进得厨房,见媳妇麦穗坐在小凳子上烧火,灶台上的铁锅里,水已经滚开了,水蒸汽时不时顶开盖子,放出一部分白雾。
他上前掀开盖子,瞧见里头比昨日还稀的粥,脸沉了几分,也就忘了自己媳妇的性子,放言吐槽起来。
“怎么这粥越来越稀了,你是不是瞒着我,把家里的粮食拿回你娘家了。”
麦穗听到这话,气得脸发青,把手上的柴火啪得往地上扔,站起来叉腰大骂。
“放你娘的狗屁!就你家这三瓜两枣,我娘家才看不上呢。自己没本事,就别嫌喝的粥稀,有能耐,学学你大姐,也当个掌柜,别说一碗稠粥了,山珍海味怕都吃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