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有编制的狼,狼是等待上岸的狗。
这就是现实。
吃太饱的人类作家总喜欢讴歌野性的美,殊不知野性智慧生命最盼的就是顿顿吃饱,每晚安睡。
高傲独狼永不做狗,除非蛋黄派管够。
半人马比狼聪明,对美好生活当然更加向往。
那些去金鸢国吃香喝辣的半人马若是有机会回到家乡,必然要炫耀他们从主人那里获得的结实盔甲,美食美酒。
因为没有达到主人要求而被狠狠抽打臀部造成的伤痕,他们自然要遮的严严实实。
在这个信息交流基本靠吼的地方,一头归乡的润马往往能收获家乡土马艳羡的目光。
夜静人深小河边,甚至会有崇拜他们的母马主动投怀送抱。
半人马也是智慧生命,发生在人类社会的名场面也会上演。
罗兰在脑海中飞快的脑补完一部《草原马在金鸢》的狗血电视剧,再看半人马首领的态度就不奇怪了。
他笑着向半人马首领打招呼。
“喀戎族朋友,我们只是路过,刚才的金鸢语是我在北方旅行时学会的,如果有冒犯之处还请原谅。”
喀戎族朋友?
这个称呼让半人马首领脸色稍稍缓和。
虽然他们也长着蹄子,但除了蹄子他们还拥有略显粗糙但有别于牛马的双手。
这双手也是他们获得人类认证门槛的资格。
作为脱离了牛马的高等级马儿,他们最忌讳的就是被称为半人马。
喀戎是神话传说中对半人马英雄的尊称。
将半人马称为喀戎,差不多相当于将人类称呼为神之子。
没有人会抗拒好听的话,半人马也不例外。
半人马首领的表情明显缓和,他微笑着用蹩脚的金鸢话向罗兰回应。
“尊敬的北方旅者,我是托尔森部族的铁蹄·托尔森,欢迎来到托尔森草原。”
“人类旅行者,您全身沐浴着智慧的辉光,如果您能来部族做客,是我们的荣幸。”
托尔森草原是和奥加登毗邻的最前线,也是最能接触到北方文明的地方。
虽然主流文明区笼统的将南大陆以奥加登河一线划分为两个地区,但奥加登以南的南大陆是非常广袤的地区,单论面积并不比西部罗迪尼亚大陆小。
蛮族之间亦有差别,越是接近奥加登线,文明开化程度也越高。
托尔森半人马显然是开化程度较高的族群,这位带头的半人马首领察言观色的本事就非常接近文明世界的人类。
能够在看到独角兽的瞬间做出准确判断,在犯下不可饶恕错误前“悬崖勒马”,将犯罪的念头扼杀在摇篮中,就算放在文明世界的人类中也相当优秀。
既然铁蹄先生邀请,罗兰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就算一万头半人马也别想伤到有伊甸园提供后盾的他,难得有机会了解半人马的真实状况,当然不能错过。
铁蹄在前边带路,伪装成马车的伊甸园跟在后边,继续向前前进了三十多里,终于到达了托尔森乡?
虽然铁蹄先生骄傲的将他的家园称为托尔森大都会,但在罗兰看来,这里作为乡镇也只是勉强合格。
放在苏赛克斯或者金鸢,这种水平的乡镇是只有治安官和行政官,甚至没有常驻的税务署和邮局,也没有直达公路的三类乡镇。
一类乡镇是小型化城市,二类乡镇介于乡村和城市之间,三类乡镇就是大村子。
在听到托尔森大都会的名字后,莉莎猛地缩回车厢,扔下一个隔音结界终于忍不住笑的前仰后合。
落后不可怕,可怕的是落后而不自知。
莉莎极少笑话别人,但这次是例外。
罗兰没有像莉莎一样忍不住笑出声来,他主动走下马车,在铁蹄队长的介绍下饶有兴致的欣赏着半人马建筑。
平心而论,非常粗糙,但罗兰的目光中却充满赞许。
这是托尔森半人马凭本事建的大号村落,连同周围的卫星村居住着数万人,在半人马社会中的确是大都会级别。
这座“大都会”有着完全不同于北方人类文明的建筑风格。
虽然繁华程度不如金鸢国半人马自治领一根毛,但那里是按照人类的审美建造,这里却是标准的半人马审美。
人类替半人马设计城市有很多地方依然有人类思维痕迹,但半人马自建完全不同。
半人马当然不必考虑人类的审美,他们只需要满足自己就好。
首先是住宅建设。
奥加登线位于热带,这里长年温度较高,极端最冷气温也在零上七八度,全年都是无霜期,虽然因为雨热不同期很难高效发展农业,但只要春天撒下土豆和番薯,秋天就有吃不完的根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