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的形而上学 数字经济与对称经济——对称经济学与对称逻辑学(2/4)

数理逻辑学科体系的形式化,不等于整个传统逻辑学科体系的形式化。传统逻辑学科体系的形式化,也不等于传统逻辑学科定位的形式化。只要传统逻辑学科基础没有改变,其学科定位就没有改变,其学科性质就不可能是“形式逻辑”。

要把“应用”和“结合”区别开来。

不能把普适性更大的学科应用到一门较具体的学科中去,就认为是这门学科同普适性学科的“结合”。任何一门学科都要运用哲学、语言、逻辑,并不等于这门学科同哲学、语言学、逻辑学的“结合”。数理逻辑作为数学在学科体系上的“逻辑化”,是演绎逻辑在数学中的应用,而不是逻辑和数学的“结合”。数理逻辑不是逻辑和数学相结合产生出来的新学科,数理逻辑并未超出传统逻辑的范畴。数理逻辑既不是传统逻辑发展的新阶段,也不是和传统逻辑相并列的性质不同的新学科。数理逻辑在学科性质、学科体系构成上仍然属于知性逻辑。

滥用数理逻辑,把经济学数学化,是把只有理性才能把握的知识硬塞入知性认识的框架,其结果就是出现悖论。这就是西方经济学出现大量悖论的根源。

要把“真假”与“对错”区别开来。

真与假,是知性逻辑(数理逻辑)的研究对象。对与错,是理性逻辑(含对称逻辑)的研究对象。合理不合理,是对称逻辑的研究对象。

知性层面上的真假,就是知性层面上的对错。不能用知性层面上的真假和理性层面上的对错之间的不对称,得出真假和对错是可以相互分离、真假是纯形式的结论。

知性层面上的“真假”,是理性层面上的“对错”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知性层面上的“假”,必定是理性层面上的“错”;知性层面上的“真”,不一定是理性层面上的“对”。

“真假”是知性层面上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对错”则是理性层面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因此,“真假”与“对错”是两个层次的概念。把“真假”同“对错”混为一谈,把“真假”这对知性认识的范畴,运用到认识的全过程,进行概念推演,超出了传统逻辑的应用范围,悖论的结论已经包含在前提之中。

要把“真理”与“合理”区别开来。

真是真理,善是合理;合理就是规律性与目的性的统一、科学性和主体性的统一。

科学理论的合理性表现在意义和价值的对称。

在特定层次,合理与真理是统一的,真理是实用的;符合论与实用论是统一的。之所以出现合理与真理的背离是由于混淆了不同层次的真理,把低层次的真理扩大为高层次的真理,把它绝对化,从而成为不合理。但就更高层次的真理来讲,相应于这个层次来讲又是合理的了,因而合理与真理的统一是具体的。这说明科学是一个系统。这个具体化是一个过程,人们向更高的合理追求的过程也即向更高的真理追求的过程。因而科学是一个系统化、合理化的过程。合理与真理既同一又对立的关系,是人类追求真理的动力,也是真善美协调发展的动力,真善美本身又互为动力。因而科学系统必然是真善美的统一。

在科学系统中,合理、真理、价值性之间的关系是全息关系。因而既有必要,又有可能运用对称的方法,自觉使它们相互渗透、相互包含、推动它们向更高层次发展。

南辕南辙 经济学形而上学与数学——怎样才算成功地运用数学

经济学有形而上学的性质。只有在正确的思维方式的基础上运用数学才算成功地运用数学。

任何一门科学都有形而上学的性质,建构任何一门科学的方法都必须具备形而上学的功能。任何一门科学都必须同时运用理性的方法与非理性的方法。系统的、主体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的经济科学是实证的同时也是规范的。

形而上学的真谛在于主观对客观的意向性、主体对客体的指向性、思辨与实证的同一性、内在对外在的超越性。科学的形而上学性质在于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主体与客体的统一。

经济学形而上学的真谛要求把思维形式与思维方式区别开来。如果说一门学科只有成功地运用数学才是成熟的学科,那么也只有在正确的思维方式的基础上运用数学才算成功地运用数学。如果不是在正确的思维方式指导下,以正确的内容为基础,运用数学只能是文字游戏、哗众取宠、故弄玄虚、故作高深,形式再精美也只能是水上浮萍、南辕北辙;数学模型越精致,越是误人子弟,离成功地运用数学十万八千里。

经济学形而上学的真谛要求方法和对象必须对称。西方经济学用剔除主体性的数学模型方法来研究博弈论的数理博弈论,相当于用力学方法来研究量子力学,是方法和对象的不对称。西方经济学非数理博弈理论,否认了博弈理论中逻辑的普适性,等于说博弈理论可以不需要逻辑来建构,这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在这里方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西方经济学家最拿手的数学方法,由于本质上属于传统逻辑范畴,其先天的局限性,决定了其对于纷繁复杂的经济现实的解释的苍白无力和缺乏指导意义。

经济学形而上学的真谛要求方法和内容必须对称。具体的对象只能用具体的思维方法来把握。正好像金钱不是万能的,数学方法也不是万能。霍金用数学方法推出整个宇宙起源于“奇点”,这个“奇点”不是宇宙真正的起点,而是荒谬的极点。这说明,用数学这种抽象的方法,来演绎复杂的过程、推断具体的结论,无异于用树叉来打渔。

经济学形而上学的真谛要求内容和对象必须对称。经济世界是实体、属性、关系的统一。经济科学是研究经济世界实体、属性、关系的,数学是纯粹研究数量关系的。经济系统的功能是经济要素和经济结构统一的属性深层次的结构是经济事物的本质。结构就是要素的结构,所以结构的属性已经包含了要素的属性在内。现代经济的发展,结构功能所占的比重比单独的要素功能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而计量经济学与数理经济学由于忽视了结构的功能,只看到要素的数量属性,不能反映任何层次的本质,虽有抽象的认识意义,却无任何实用价值。线性的知性逻辑只能使经济科学成为抽象的真理。意义和价值的不对称不会使经济学成为合理的真理。经济学的核心是价值,价值是实体、属性、关系的统一。只体现关系的价格只是价值的局部表现。以价格为市场的核心机制,这个经济学数学化的前提不成立。从错误的前提出发,不管推导过程逻辑多么严密,数学体系多么完整,必然导致错误的结论。以偏概全的根源在于把经济学看成局部学科,这在前知识经济时代是正确的。在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学是整体的学科,经济学数学化将制约经济学的发展。

经济学形而上学的真谛要求主体与客体必须对称。经济学数学化的认识根源在于经济发展的规律性同人的主体性的对立。实际上经济社会的规律性同人的主体性是统一的,前者恰恰通过后者体现出来,正好像微观世界的自然规律通过基本粒子的无序运动体现出来一样。经济世界的多样性与经济学的形而上学性质,决定了在经济学体系中,传统逻辑是必要的,数理逻辑、数学工具是有益的但不是必要的,更不是充分的,过量使用是有害的。

经济学形而上学的真谛要求理论与实际必须对称。西方经济学整体上脱离实际,使之显得似乎不够科学。为了弥补这个缺陷,就用严密的数学推理来使之披上科学的外衣。可是,当它这样做时,却使自己离现实更远,数学推理越严密,使自己越不科学。精致的理论体系及其“精致”的模型缺乏现实的基础,只能失去对经济活动的指导作用,甚至误导。西方经济学的各种定理、公理,有那么多的例外甚至“悖论”存在,是由于传统逻辑的线性思维方式所致,是由于线性思维方式同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不对称所致。经济现象是经济社会生活中最具体、最核心的现象,要解释社会经济现象必须用对称逻辑数学的纯理性、抽象性与横断性使之不具备形而上学功能。从表面上看,数学是实证的;然而从本质上、整体上看,数学工具是不实证的。计量经济学、数理经济学都是从数量着眼对经济学形式化,不能产生新内容、新观点。除了数学以外,任何一门学科都不能数学化。数学悖论的产生、危机的出现,说明数学本身也要运用对称逻辑的思维方式。不对称的思维方式,只能使数学发展陷入困局。无论是数理逻辑还是数学,其普适性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数学只能是经济科学辅助工具而不是唯一的工具。

经济社会发展是对称的过程,自然发展是对称的过程,经济科学发展是对称的过程,数学本身的发展也是对称的过程。只有对称地运用数学才算成功地运用数学。数学属于知性逻辑,作为“帝国主义”的经济学,必须用新的、与之相对称的思维方式来整合,这个思维方式就是理性逻辑——对称逻辑;必须用新的、与之相对称的哲学范式来建构,这个哲学范式就是对称哲学。

承前启后 矛盾逻辑的学科定位

现行所谓的辩证逻辑是传统逻辑向对称逻辑转化的中间环节,与对称辩证法相对称的思维方式——对称逻辑,是逻辑与逻辑学发展的最高阶段。

思辨性与实证性相统一的辩证法,是辩证法发展的最高阶段。辩证法发展的第一阶段是通过辩论达到真理,第二阶段是揭示宇宙发展的普遍规律,作为思辨与实证相统一的第三阶段是前面两个阶段的综合。如果说第一阶段是认识论的辩证法,第二阶段是本体论的辩证法——矛盾辩证法,第三阶段则是本体论和认识论相统一的对称辩证法,是辩证法发展的最高阶段,是前面两个阶段的综合。

这一阶段的辩证法的产生和发挥作用的社会条件是使人的主体性得以充分发挥的社会主义知识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特别是它的最高阶段的社会主义知识市场经济,由于对人的主体性包括个性、创造性的高扬,它使认识和对象、主体和客体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不但成为可能,而且成了现实。

现在通行的所谓辩证逻辑实际上是矛盾逻辑,是与矛盾辩证法对称的思维方式。矛盾逻辑是辩证逻辑发展的第一阶段。与对称辩证法相对称的思维方式——对称逻辑,是辩证逻辑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是逻辑与逻辑学发展的最高阶段。

所谓矛盾,就是不对称;所谓不对称,就是时空层次的错位。所谓对称,就是矛盾的扬弃,就是矛盾各方面各就各位,找到合适的时空层次定位。不对称向对称转化,就是宇宙的发展、哲学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人类实践的发展、经济学的发展。

不对称是矛盾的本质与根源,对称就是矛盾的化解。不对称是“二律背反”的本质与根源,对称就是“二律背反”的融解。不对称是“悖论”的本质与根源,对称就是“悖论”的消解。

扬弃了“矛盾”、“悖论”、“二律背反”的“矛盾逻辑”,就是“辩证逻辑”——思辨与实证相统一的逻辑。这样的“辩证逻辑”就是对称逻辑——思辨与实证相对称的逻辑。

所以,矛盾逻辑——现行所谓的辩证逻辑是传统逻辑向对称逻辑——辩证逻辑发展的高级阶段转化的中间环节。

应运而生 对称逻辑的学科定位

对称逻辑就是对称的思维方式,对称的思维方式就是和谐的思维方式,和谐的思维方式是与和谐社会对称的思维方式。

从狭义来讲,逻辑就是指形式逻辑或抽象逻辑,是指人的抽象思维的逻辑;广义来讲,逻辑还包括具象逻辑,即人的整体思维的逻辑。整体上,逻辑就是思维的规律,逻辑学就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有时逻辑和逻辑学两个概念通用。逻辑和逻辑学的发展,经过了具象逻辑—抽象逻辑—具象逻辑与抽象逻辑相统一的对称逻辑三大阶段。对称逻辑是逻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是辩证逻辑发展的高级阶段,是具象逻辑与抽象逻辑相统一的、逻辑学发展的最高阶段。对称逻辑学就是对称逻辑的概念、范畴与范畴体系。对称逻辑以对称规律为基本的思维规律,是天与人、思维与存在、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思维层次与思维对象、科学本质与客观本质对称的逻辑。对称逻辑就是对称的思维方式,对称的思维方式就是和谐的思维方式,和谐的思维方式是与和谐社会对称的思维方式。对称逻辑学的产生,既是人类思维、理论与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悖论”“逼”出来的产物。“悖论”,是对称逻辑学产生的催化剂。“悖论”的出现说明原有的逻辑和逻辑学的不完善,说明对称逻辑学的产生是逻辑与逻辑学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随着对称逻辑学的建立,人的整体思维规律被发现,狭义的逻辑将被扬弃,逻辑将单指广义的逻辑,逻辑成为人的整体思维的规律,逻辑学成为研究人的整体思维规律的科学;人类逻辑史也将不是从亚里士多德开始,而是从中国《周易》的“天人合一”思想和思维方式开始。在对称逻辑学的范式中,中国古代文化不是缺乏逻辑,而是人类逻辑学的真正源头。

对称逻辑以对称规律为基本的思维规律,是天与人、思维与存在、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思维层次与思维对象、科学本质与客观本质、理性逻辑与情感逻辑对称的逻辑。对称逻辑就是对称的思维方式,对称的思维方式就是和谐的思维方式,和谐的思维方式是与和谐社会对称的思维方式。

对称逻辑是逻辑的逻辑

对称逻辑,把逻辑与非逻辑、理性与非理性统一起来,是逻辑的逻辑化。

对称逻辑是语言的意义和价值、思维的内容和形式、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相对应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