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格沃茨与非典型巫师 第388章 了不起的心灵(1/2)

赛恩斯发现自己似乎找到了另一种实现“仅自己可见”的方法,不是改良“荧光闪烁”,而是另行开发一种新的魔法。

光荣之手带有“从黑暗中见光明”的寓意,他可以依照类似的理念开发出一种新的魔法。

一个黑暗的灵魂之中也隐含光明,这是一种心灵之光。

心灵之光是一个智慧生命内心处的光,一个人的内心对其他人是不可见的,这才是光荣之手仅让持有者可见的原因。

持有者也是因为有一个“干枯手爪”,才间接有了接触对方“内心”的媒介,借助这种媒介,才看清了对方“内心光明所照”之处。

若是这种媒介被破坏或者脱离接触,则与“对方心灵”失了链接,所以就看不见了。

一个人的心灵之光仅自己可见,非常合理,也很符合逻辑。

赛某人发现,这不就是他要找的“仅自己可见的光”吗!

心灵之光,照亮黑暗,照亮迷雾,完全合理。

“从荧光闪烁出发确实有点南辕北辙了,”赛恩斯心中暗想,“荧光闪烁是纯粹的“可见光”,虽然特殊,但是是物理学意义上的光,这种“自然”属性的光,想要改造成“仅自己可见”,先不说能不能成功,即便能成功,也一定耗费甚巨。

果然,当自己没头绪的时候多参考一下别人的作品,是正确的。”

这不,光荣之手给他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思路。

他一直以来在“心灵、情感、情绪”等方面就存在一定劣势,如今更是清新的认识到,当到达一定阶段之后,想要再有提升就得重视“感性”方面的内容。

同理,一开始就走“感性”道路的巫师,到达一定水准之后,若是想再继续提升,就得重视“理性”方面的内容了。

这两者没有谁优谁劣之别,只是从不同角度看待事物的不同侧面罢了,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加清晰、全面、正确的认知一件事物。

当然,若是某个巫师只是追求强大的力量,他完全不需要这么麻烦,他不需要去分辨自己对一个事物的认知是不是正确,只要得到他想要的力量就行了。

这就像一柄被遗失在田野里的利剑,甲认为它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乙认为它是从地里冒出来的,丙认为它是从庄稼上结出来的,丁认为它从野狗的胃里吐出来的……

不论他们的认知是不是正确,也不管在旁人看来是不是可笑,但是都不影响他们拿到利剑之后获得力量。

魔法同样如此,它是真实存在的力量,与巫师能不能认识到它的本质并无关系,只要某个巫师“符合了它的要求”,它就会显现出巨大的力量。

赛某人不敢自吹自己对魔法有多深的认识,只能说在尽自己的能力去认识它。

幸喜他走的道路在一定程度上“符合魔法的要求”,在认识魔法的途中,魔法给了他一点小小的奖励,得到了一点副产物,而这些副产物恰恰就是某些人求而不得的力量。

赛某人一贯不怕某项研究太过繁琐,他怕的从来都是方向出错。

因着光荣之手的提醒修正了研究方向之后,赛某人心头一清,他知道这一次方向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