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接过存储卡,转身递给了一位年轻的女警员。
后者迅速地将卡插入了手持式的读卡器中,开始播放视频。
画面中。
汽车沿着一条荒僻的道路行驶,沿途风景单调而荒凉。
突然,镜头转向了右侧。
那间烧焦的汽修店映入眼帘。
随后,李四海下车的画面也清晰可见,能看到他小心地接近现场,最终发现了尸体。
因为是比较新款的行车记录仪。
这个过程倒算是异常的清晰。
“旧的行车记录仪还在么?也拿过来给我看看可以么?”
警官看完之后又问道。
李四海闻言点了点头。
虽说换了新的行车记录仪,但是旧的他也并没有直接扔掉。
虽然因为坏掉了,里面并没有他和陈云相遇的那些画面,但还是有在那之前的一些珍贵画面,与之相关的影像记录,它自然不会扔掉。
如今警官提出要看的要求。
他自然是拿了出来。
重复刚才的流程之后,负责审讯的魁梧警官看完了这个旧的行车记录仪记录的各种细节。
无非是各种旅游途中的记录。
一直到五月十一日下午才结束。
据李四海所说,那个时候他遇到了一个抱着狗步行的男人,就有说有笑的载了他一程。
只不过因为行车记录仪坏了,就没有再记录之后的画面。
大概一直到李四海去了云安县之后的晚上七点,新的行车记录仪才把旅行的全程画面给续上。
这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
中间断开没有画面的几个小时,也远远的要早于这里火灾发生的时间。
只不过负责审讯的警官,却是避开众人露出一丝沉默的表情。
乍一看的话。
这件事好像确实和李四海没关系。
行车记录仪里可以清楚看到,周围看起来好像没有留下任何比较新的车辙印与脚印。
现场初步勘察之后,可以确定火是凌晨三点前后烧起来的,前后误差最多不超过一个半小时。
根据行车记录仪记录的内容以及联系李四海昨晚住宿的云安县的警方获得的监控来看,李四海大概率并没有作案时间,好像真的只是一个无辜的发现者与报案人罢了。
可是。
他心中却是有几个思考。
首先是。
这场火灾有些奇怪。
考察小组的人刚才汇报说,从建筑损坏程度、烟熏痕迹位置、火势蔓延方向等因素可以确定。
起火点有多个,而且是同时起火!
这大概率是人为放火!
但是起火原因未知。
根据现场痕迹来分析的话,火势蔓延速度也很奇怪,怀疑用了什么助燃剂。但是在初次调查之后,并没有具体发现是如何助燃的。
其次有一点让他忍不住思考。
根据现场的初步调查情况来看。
死的人不止李四海说的一个。
后续发现的加起来有足足三个!
他们看起来在被烧成碳之前都还活着,有过挣扎的痕迹。
但是周围明明没有任何束缚痕迹,却并没有大范围的挣扎。
显然在被火烧死之前,他们的行动能力被限制住了,很有可能是被切断了肌肉组织。
最可怕的是,因为骨头还没被烧干净,所以可以发现其中有一个尸体的双腿粉碎性骨折。
这就更加可以佐证三人生前被限制了行动能力的观点。
这毫无疑问是一场蓄意纵火杀人案。
而李四海一直信誓旦旦说发现一个死人的样子又不像作伪,看起来好像真的不知道死了三个人似的。
只不过这具体是不是伪装,还得等回局里让心理专家看一看。
最后他的疑惑是。
为什么在昨晚会特地换一个如此清晰的行车记录仪?
不是说不能让人家换。
只是重点是,这个更换的时间实在是有些太巧了,那个旧的行车记录仪为什么突然就坏了。
正好刚换完行车记录仪,就通过记录仪影像辅助证明了李四海没有作案时间。
这种巧合很难不让他多想。
只不过……
他并没有什么证据,所以也就什么都没说。
时间悄然流逝。
转眼到了中午。
警局将周围可能的证据与尸体等都按照流程拍照留证,然后便将这些东西都带着匆匆收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