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南夕等人出城后,一路向北奔驰。
原本云州界碑定在抚冥镇往北半日马程,后来出了浩日沁部的风刮界碑一事后,界碑往北挪了挪。
紧接着是云州整顿草原大部落动乱,直接把界碑往北挪了五百里,昨夜风又刮了一百里。
两匹马不断换乘,从抚冥镇到新的界碑处也要一天时间。
“你们速度怎么这么快,一个晚上就能跑个来回?”顾南夕好奇。
副将顾海有些心虚道:“其实,得到消息的那天晚上,我们就行动了。”
顾南夕没有多说什么:“我们没有带粮草,要找个地方做物资补充才行。”
这么多人要在草原上待一二十天,吃喝拉撒都是件大事。
顾海:“我们在挪界碑的路上碰到了浩日沁部,他们刚好在这附近转场。”
“行,我们去找他们。不能白吃白喝,记得打欠条。”
顾南夕的大腿被磨得生疼,但她还是强撑着一股气。
她现在就是整个队伍的核心,精神支柱,绝对不能有一点的犹豫和后退!
这次出征也没有带上绿梅,所有的事情都需要顾南夕自己解决。
草原的风刮在脸上,鼻尖是青草的气息和若有若无的牛屎味。
随着天气转暖,草原像是被披上了一层厚厚的绿衣。
风一吹,便泛起绿色的涟漪。
“大将军,我们为什么不带火器?”顾十三软磨硬泡从秦伯淮那里弄来了一柄火枪。
这火枪的威力实在是太厉害了,顾十三爱不释手,天天晚上恨不得抱着睡觉。
他十分期待火枪在鞑子战场上一展雄风的样子!
顾南夕没好气道:“你的马不怕火枪声了?”
顾十三对火器的恋爱脑终于清醒了一下:“怕。”
这可真是个悲伤的话题。
顾南夕等人远远高估了战马对火器的接受程度。
即便已经对战马进行了好几个月的适应性训练,但这些战马在听到火枪声时,还是会陷入躁动不安中。
草原上作战,除非是大规模的决战,否则最讲究的就是机动性。
使用火器确实很厉害,但同样会使自己的战马失去战斗力,这就很操蛋了!
所以这一次,顾南夕压根就没考虑火枪。
骑在马上,顾南夕的心思百转。
界碑以北,有很多草原部落,基本上都是些中大型部落。
只有这样的部落,才敢不依附云州,也不选择鞑子,而是在两者之间游离。
这一次,想要达到自己的战略目的,势必要和这些草原部落对上。
宣旨队伍还有二十天左右就会抵达云州,想在二十天之内,让一切尘埃落定,可是个不小的挑战!
从烈日当空,一直到夜幕降临,天空上挂满了一闪一闪的星星,顾南夕等人,这才远远地看见浩日沁部的营地。
此时,浩日沁部正在举办一场篝火晚会。
哈斯的女儿查苏,和她的情郎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浩日沁部和塔思部都陷入欢腾的海洋,但因为塔思部的操场离浩日沁部有些远,所以只让这小两口现在浩日沁部呆着,等到两部汇合后,再举办一次隆重的婚礼。
温暖的火光中,查苏笑得一脸幸福。
哈斯一杯接一杯喝着奶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