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我和儿子们的金手指合并了 第12章 不少于一百五(2/2)

二宝睡眠减少,但他的精神头不如大宝的足。

即便不睡,也是闭目养神,活似那七八十岁懂得养生的小老头。

贺自清不止一次夸过两个小家伙太好带了,“一诺姐,你不知道我表姨家的孩子,每天除了哭就是哭,有的时候哭的我都快崩溃了。”

秋一诺的印象里,小婴儿时的秋从文也是超级难带,他哥请了三个保姆都伺候不明白一个孩子。

每天家里都是叽哇乱叫的,再大一点就是混世魔王,就没有他不敢闯的祸。

她上了高中后,幸好学校要求他们住校,要不然家里她是一天也待不下。

那个时候她还发誓,以后可不要生孩子。

谁能想到老天这么喜欢打她的脸,让她穿书开局就生娃,一生还生两个。

秋一诺想好,等大宝二宝再大一点,让清清好好的教导他们,争取早日当家。

估计到了那个时候,她就可以提前进入养老生活了。

想到这里,秋一诺笑的像是一只偷腥的猫。

完美!

*

这一日,她蹲在院子里洗脸刷牙,听到外面有人边敲锣,边喊道:“收破烂嘞!”

秋一诺愣了一下,连忙擦干脸奔出门去,看看这个时代的破烂都收些什么?

顺便看看自己能不能捡个漏,毕竟小说里的男女主都挺幸运的。

巷子口一辆脚踩三轮车被围住了,有人把家里不要的书拿出来卖,还有人连破锅破碗都卖。

贺自清一手抱着一个孩子,也跟着出来凑热闹了。

“清清,他的这些破烂收走都送到哪里去?”

“当然是送到废品收购站。”

“我能去废品收购站买东西吗?”

“正常来说是不行的,不过一诺姐你感兴趣的话,等我带你去。”

“真的?”

“嗯,我认识打更老头的儿子。”她再次压低声音解释道,“有一次他差点被抓了,我顺手拉了他一把,他挺感激我的。”

喝!

果然年代文里,大家都爱混迹在黑市。

但不得不说,清清这人脉可够广的。

既然有认识人,那就亲自去看看,能不能淘点什么好东西,最好能找到高三的课本。

再有两年的时间,就该恢复高考了。

她是不打算参加,但是并不耽误她赚钱啊!

自己出一套练习题,然后转手卖给那些想要考大学的人,钱不要太好赚了。

眼看收废品的车来到他们家的门口,秋一诺看着车子上老式的砝码秤,心里有个想法。

“师傅,你能不能称称我有多重?”

秋一诺感觉自己最近又胖了,还是那种只胖身子,她有点摸不准自己到底长了多少肉。

收废品的师傅瞥了一眼秋一诺,“不用称了,你肯定不少于一百五。”

啥玩意儿,一百五?

有那么一瞬间,秋一诺差点没心梗过去。

这老头说话太扎心了,还专门戳人心口窝。

一百五可比她估计的还要多二十斤。

“我就是身上的肉多一点,怎么可能会那么胖?”

“我收废品多少年了,眼睛就和秤一样,打眼一看就知道你多少斤?”见她一副不相信的样子,老师傅也把称搬下来,“来,让你看看我估摸的准不准。”

秋一诺不信邪的踩上去,看着砝码一加再加,差点没气哭了。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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