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在内城安安稳稳就好了,还想着出去打狄狗。怎想的呢?你瞧着老关外,风儿都是带刺的,阳光都是漂火的,这不得累死个人?”
“大少爷,还请慎言。”常霄眉头皱起。
“常霄你又忘了,该喊我主公。”
“大少爷?”
“啊对对,你随意喊,老四才是北渝的王。”
常霄面无表情,抬起了头,看着前方出关的万多人马。在刚才的时候,他甚至有想过,跟着取了刀,跟着取了马,一起出去厮杀。
只可惜,他现在的身边,还有一个废物般的常氏大郎。
“行军!”骑在马背上,循着官道,一个穿着亮银甲的内城世家将军,正挎着长马刀,指挥着万多人的义军,往前急行。
他叫刘佑,去年还是个公子哥儿,曾经做过最大的事情,便是暗中和主公喜欢的小花魁相好了。
左右,他和内城里的许多纨绔子都一样,有个不大不小的将职,吃花酒,跑烈马,等玩得累极,便满城去搜罗姿色好的姑娘,纳入府邸做妾。
但那一日,狄戎烽火即将烧到内城,他一时便呆住了。
虽这几年与西蜀多有战事。但不一样,外族狄戎似虎狼,这是他的四叔,曾经教了他许多次的话。
他的四爷爷,便曾是天下五谋之一,九指无遗老仲德。
他并不想,学其他嬉皮笑脸的纨绔子,献上姑娘和财宝,然后又缝个十件八件的兽皮甲,在狄戎人杀入内城后,便像狗一样跪下磕头。
刘佑目光抬起,步入中年的脸庞上,一时间露出悲色。多年不习刀弓,他此时却握得极稳。
“行军,老子们共赴国难!”
招募的乡勇里,夹杂着二三千的世家私军,也纷纷跟着高呼起来。
“吾这半生,虽是个浪荡子,却不愿做狄戎人的狗。”
“先人在前,我等敬拜袁侯爷,敬拜李破山将军,敬拜廉勇将军,敬拜万万千千的中原戍边儿郎。”
“恭请拿起武器,保家卫国!”
万多人的义军,循官道前行。
却在一个岔口处,又遇着了一队数百人的义军。领头的人是一个乡绅,骑着劣马,披着一副不合身的旧甲。
“听闻大德义军不畏狄戎,便在前方血战,我等愿与将军同去。”
“先生请入。”
乡绅的几百人,加入了义军长列。
义军继续前行,又过了四五里。不曾想,又有四五十戴竹笠的乡村少年,背着木弓和哨棍,等在了路边。
“我等父兄皆入北渝行伍,狄戎人杀来,恐家中屋田及爹娘家老无人守护,我等愿入义军。”
“请入。”刘佑眼睛发红。
出了老关,只两个时辰,义军长伍越来越大。乡野少年,逃难百姓,富绅地主,还有一个个不愿苟活的小世家,都并入了义军中。
粗算之下,已经聚到了两万五六的人马。
“列位,随我共赴国难!”刘佑抬刀直指。
“中原,不可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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