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身上有恶,那也只能算最淳朴的人性中的显恶。
而尔等身上,是被所谓圣贤之书腌制过的、充满酸臭味的隐恶,是十恶不赦的大恶!”
王大人脸色煞白的苦笑着,他实在是想不通,既然同是恶,还有什么好坏轻重之分?他拼尽最后一次力气挣扎着说道:“大侠,你我就不用再做口舌之争了。
我老实告诉你:我的外衣兜里有许多银票,足够你花一阵子了,另外你看到我这个右手指上的大金戒指了吧?它应该是纯金的。
只要你能放我一条生路,如果这些还不够的话,我府上还有的是这次来下级官员敬献的贿金,我都可以双手奉上。
我是饱读圣贤书的人,此刻更深刻领悟到:钱财乃身外之物,千金散尽还复来。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他喘了一口气,又接着说道:“大侠既然在我面前已摘了面罩,说明你我二人完全可以坦诚相见。我看你年纪并不大,完全可以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好歹我还有个钦差的身份,你若真动手杀了我。可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便是与整个大顺朝廷作对。强大的国家机器一定不会放过你。
无论你逃到哪里,都终究被绳之于法,这是明摆着和自己过不去。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你绝对无法对抗整个朝廷。”
我不由得抬眼望着他,有些哭笑不得:“收起你那疏而不漏的恢恢法网吧。死到临头你还敢威胁我?真他娘的可笑!
我这人做事从不后悔,敢作敢当。杀了你之后,我还要蘸着你的血水,在那面白色的影壁墙上留下我的名号。
如今刀在我的手中,此刻我就正式宣布,与整个大顺王朝为敌,你又能奈我何?”
王大人此前面色惨白,浑身哆嗦。此刻听到我的最终审判,已经面无人色,体若筛糠。估计此时他连站起来逃跑的力气都没有了。
但我此时已经完全顾不上他的感受了。因为小爷我向来是言出必行。
我迅速站起身来,踏前一步。伸出左手薅住他头顶的发髻,右手猛然挥刀。寒冰刀果然是把宝刀,一刀下去,刀身上并未沾血,王大人已然人头落地。
我先是毫无心理负担地走到了一旁,抓起了王大人挂在衣架上的外衣,从其衣袋中摸出了一大把银票。
我并非贪财之人,只是现如今顶着盗圣的名号,做戏要做全套,必须要将现场布置成杀人越货,只为求财。
撸下了王大人手上的那枚大金戒指,我放在嘴里狠狠咬了一下,差点没崩掉我半颗门牙。难掩气愤地随手一扔,我忍不住骂道:“只知其金玉其外,却连是不是真金都不知道,就这水平,还当什么钦差大臣?”
我用锋利的刀尖在地上浓稠的血水中蘸了一蘸,走到那面白色的影壁墙面前,歪歪斜斜地写下了几个大字:杀人者,盗圣也。
盗圣和刘盛就差一个字儿,我当然不会膨胀到真留下自己的大名,起码现在还不是时候。
那位白衣盗圣,只有我见过其真面目。做好事不留名,一向是我的行事作风。就委屈盗圣他老人家替我先做一回背锅侠吧。如果日后有机会了,我会向他当面请罪。
因为根据目前的形势,若我潇洒地留下自己的真姓名,除了能充分证明自己脑子进水之外。还极有可能给我一心想要营救的义父大人那个小老头,带来无妄之灾。
我早就说过了,我从来就不傻!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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