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了周律师的辩护之后,楚瑜然还愣了一下,然后看向了秦见御,很认真的说道:“我感觉他说的有道理啊,连隽泰的确犯不着这么做啊,吃饱了撑的吗?”
听完楚瑜然的话,秦见御才是笑了,很鄙夷的说道:“楚瑜然,要是让你当法官,这世上都不知道有多少冤假错案,要么你就闭上嘴陪我看,要么……”
“我就滚出去。”楚瑜然忙替秦见御说了出来,然后继续说道,“我闭嘴。”
楚瑜然闭上了嘴,两个人继续看。
周律师发完言之后,邹婷反问道:“周律师,在回答你刚才提的问题之前,我也想请问一下,你说的嫌疑人餐桌上留有的受害者的指纹,还有藏尸行李箱里留有嫌疑人的毛发,这还是证据不足。
那你还想要什么证据证明?你口口声声说你的当事人是被陷害的,那你又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你所说的?”
“假设这就是有人栽赃陷害,提前采集了我当事人的毛发故意放入行李箱内,是不是很有可能?还有,你说的在我的当事人行凶前还和死者吃过饭,如果是早有预谋的杀人,何必多此一举?
直接想办法杀了不就好了?何必大鱼大肉的招待被害者?先请客吃饭再把他活埋,这不符合常理,更符合常理的解释是,我的当事人在案发当晚,很早就去睡了。
被害者会出现在我当事人的私人餐厅,之后又被活埋在我当事人的工地,又众目睽睽之下把被害人尸体挖出来,这就是一场早有预谋的栽赃陷害,我作为律师,只是把这个逻辑说出来,查案是警察的事情。”
“那周律师的意思是你的当事人在案发当晚,压根就没见过被害者?纵然有厨师存档的给你当事人做的电子餐单,和他私人餐桌上留有被害者指纹,都不足以成为直接证据,是吗?”
“是,厨师可以被收买,厨师可以带着被害者进入我当事人的餐厅。”
“但厨师的口供是在案发当晚,是嫌疑人授意让他多准备点饭菜,而且我们做了大量的走访,众多口供都说明他的私人餐厅没有他的授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
如果你坚持说厨师和农民工们被收买做假证,那也请你拿出证据,若拿不出就是你在诬陷我的证人。”邹婷说道。
“打断一下,你刚才也说了我的当事人很有洁癖,没有他的授意旁人不得私自进入,但死者连隽诚是他的亲哥哥,他不是旁人。
我也做了大量走访,死者连隽诚生性跋扈嚣张,不服管束,他是连家大少爷,案发当晚,我的当事人吩咐厨师做好饭之后,结果知道他要来,他临时决定不吃饭早早去睡了。
被害人当时饥饿难耐,强行命令要进入我当事人餐厅吃饭,而在我当事人睡着情况下,没人敢打扰,但下人又不敢得罪了死者,是不是就可以给他开这扇门?有没有这个可能?”
“有这种可能。”邹婷回答,“但这种可能成立的的前提是,你已经找到给被害者开这扇门的人,还有就是这扇门有被嫌疑人之外的人打开的可能,那我出示下一个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