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秘:善魔女 第176章 完善的律法(1/3)

在温暖的煤气灯光照耀下阅读着这本写满了各种“禁忌”以及相关处罚的律法,安吉尔直到窗外蒙蒙亮起,才合上扉页,长舒了一口气。

好消息是,她来到这里的几个小时中,还没有触犯规定的那些禁忌,不会在事后被追责、处罚。

坏消息是,这本修订了几十次,后三分之一几乎都是增补条例的律法,已经几乎堵上了她能想到的所有漏洞,甚至还包括很多她看到法条才会想到“居然还能这样”的,尚未发现的漏洞。

比如安吉尔曾想到的通过拒绝被分配身份而不成为“居民”的漏洞,就被多年前的一次修订给补上了,进入“梦想之城”的客人如果在24小时内没有见到执政官,没有被分配身份,就会触犯“非法入境”罪,这是一条重罪,违反者无需经过审判,将直接被判处死刑。

这条刑罚的描述也引起了安吉尔的注意,因为大多数重罪都要经过一个叫“审判庭”的机构审理,根据违法的程度处以各种刑罚,只有极少数才会特别注明无需经过审判,直接死刑。

安吉尔猜测,这种“死刑”有很大可能是由维持城市运转的“秩序之手”特性引动某种力量,直接杀死目标,否则对一个要逃离城市的违法者来说,死刑的威慑根本无足轻重,且难以执行。

当然,这里存在一个明显的漏洞,如果在进入“梦想之城”24小时内,没有成为居民之前,通过各种手段离开是不违法的。

可惜外界根本没有这座城市的任何信息传出,恐怕这个漏洞后面,是某种足以置人于死地的陷阱……安吉尔下意识觉得没有这么简单。

至于其他大部分罪名,其实与安吉尔了解的北大陆各国法律没有多少区别,而且更加详细,比如偷窃一旦被失主发现而不及时停手,将会升级为抢劫,后者是重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这有效避免了利用触发轻罪来逃脱重罪的手段;反之,同一类型的行为不会重复赋予处罚,以免某些轻罪迅速叠加处罚造成堪比重罪的后果……

更让安吉尔感到惊讶的是,这套律法对非凡者也有很强的针对性,而且有些细则明显指向某种特定途径的非凡者,如禁止通过镜子窥探他人**或观察私人区域,禁止使用毛发、血液等人体组织制造和他人有神秘学联系的人偶、替身,禁止通过姓名、血液对他人施加诅咒,私人区域所在的灵界、镜中世界也属于私人区域……几乎把一名魔女能伤害他人身心健康的手段全部禁用了。

而替身、秘偶等非居民本人却又受到其控制的“物体”被视为他身体的一部分,所犯下的罪行将由本人承担,这显然针对另一个安吉尔非常熟悉的途径。

当然,之前安吉尔通过射向高空的冰镜查看城市周边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因为那属于公共区域,而且“窥探”并不针对特定目标。

至于安吉尔出于小心而没有进行的“邪神祭祀”也位列重罪名单之中,不出她意料,除了被允许进行祭祀的“夜皇”和“美神”之外,所有信仰全部属于邪神……

“夜皇”特伦索斯特作为修建“梦想之城”的那位皇帝,在千年后仍受到信仰很正常,但“美神”不是血族的女王,第二纪时投靠精灵王的从神么,祂居然活到了第四纪,还成为了特伦索斯特帝国的信仰之一?

对在一本律法中找到第四纪的隐秘历史感到惊喜的安吉尔继续翻阅着各种细则,又对照那些后续增加的条例,很快找到了更多有趣的事实。

比如一开始这套随“梦想之城”的诞生一同出现的律法是支持贵族身份凌驾于平民之上的,但很快就通过增补条例切断了贵族的世袭,而由于没有新的贵族诞生,旧的贵族纷纷老死,这个特权阶级迅速消失在时间长河中,让“梦想之城”甚至先于因蒂斯上千年消灭了贵族,实现了表面上的人人平等。

与此类似的,则是律法上对“非凡者”的处理,在某一次修订中,增加了大量对非凡者力量的限制,而且出现了一条可以说是刨了非凡者根基的条例,即禁止非凡者生育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