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符合那就立,省的到时候对方又去市里,这种也是算在考核里的。
至于说立案之后,那就可以和中院请示了……正常来说除非是特别重大案件,社会舆论关注度特别高的案件,一般都不需要请示。
但是这次,还是稳妥起见比较好。
中院说这个案子应该按照单位犯罪来办,那就是单位犯罪,而中院如果说这不是单位犯罪……那就驳回诉讼请求,理由就是村委会不能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没毛病。
至于说刑法还规定了可以追究个人的责任,那就是另外一个案子了,如果你有证据,你可以另案起诉。
至于说你没证据……那就不关我们的事了,法院可没责任帮你收集证据。
怎么算都没毛病,所以直接立案。
至于说人抓不抓,同样得看中院那边的结果,如果按照单位犯罪来办,那就要抓,毕竟这应该算是故意毁坏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了。
时间就在这样的氛围中一天天过去,老唐并没有闲着,他已经开始着手调查那个网友给的一堆强拆案件了。
三十多个案子,看起来好像很多,但你要知道这是整个林城市的案子,而且时间跨度极大。
林城市虽然穷点,但也是下辖四个区外加十几个县的,下面的村更是不计其数。
村干部这个群体更是良莠不齐,很多人都听说过一些小官巨贪的例子,说的就是村干部,那一个个的数字让人看了瞠目结舌。
尤其是那些位于城中村的村支书们,你都不敢想象他们多牛……
林城市中院这边同样在进行商议,村委会单位犯罪相关方面的问题由来已久,这是因为立法的原因导致的司法混乱问题,可以说谁都有理。
公安部有相关批复,最高法也有相关案例,刑法又有规定,要放在平时也就罢了,但是这次情况不一样,外面的那个人叫唐方镜。
非但如此,在之前的冤假错案中他就已经把这个事弄的有了热度,虽然现在因为过去了很多天的原因,热度没那么高了。
但这并不代表就没事了,唐方镜可还在呢。
中院这边同样不知道如何处理,只能继续向上请示。
显而易见,老唐这次去最高法遛弯的想法要破灭了,没办法,他的名气太大,各地的法院在处理他的案子时都会慎之又慎。
一般来说能打到最高法的案子都是那种极其有争议性的案子,法律上都能找出理由来,但不知道适用哪个。
法官都有自己的想法,那一般就按照自己的想法来了,但是有唐方镜在那就要谨慎,他说去最高法,那是真的去。
而在老唐不知不觉中,请示已经到了汉东省高院,高院直接做出了指示,并没有再继续向上了,毕竟……汉东高院这几年请示的已经够多了。
另一边,网上依旧是热闹无比。
温卫林发的文章让不少人都开始热议,仔细想想好像还真是。
尤其是有的律师站出来以身说法!
“律政老刘”:到了现在居然还有人不知道这种顶级大所的合伙人有多赚钱,真的,你们大可以发挥自己的想象力!
“腾达律所现在已经是汉东第一大所了,律师数量高的吓人,目前已经在多地开始设立分所,而且现在汉东人只要打官司,就会去腾达,所以你们可以想象一下这有多恐怖!”
“@唐方镜,所以不出来解释一下?”
同行才是冤家,老唐跳来跳去,律师界的朋友不少,但是敌人更多。
市场竞争这么激烈,你多吃一口,那我就得少吃一口,不是觉得你这个人不行,大家没有私仇,只不过是你死我活的斗争而已。
伴随着律师的发言,老唐之前得罪的人都开始跟上输出。
“无e凡”:唐方镜赶紧出来解释一下呗,人家都把你的目的说出来了。
“风情月明”:就是就是,快点出来解释一下。
跟风的人很多,倒是让很多吃瓜网友看的有点诧异。
“亮个相吧小宝贝”:什么情况,为什么都在让唐律师出来解释,人家凭什么就要解释,不偷不抢的。
魔都的王婧在电脑上不断敲击着,作为律所合伙人,拿分红不是应该的嘛?
结果这么多人都要他出来解释,这解释什么,还是说唐律师连赚钱都不允许了?
然后王婧就发现,在她的评论下面,那个叫“法律人老杜”的同样说道:虽然我觉得之前那个案子判正当防卫很勉强,但是吧,唐方镜确实没必要出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