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才几个钱,你玩什么命啊! 第二百零七章 谁有钱我们找谁要!(1/3)

如果放在前世,老唐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直接了当的,毕竟是人情社会,你太较真了,别人会觉得你很麻烦。

但是这一世不一样了,人都活不了几年,谁还管你什么人情世故,案件属不属于公安机关的受理范围,当然是属于的。

故意毁坏财物且数额巨大,而且证据还是你们自己收集的证据。

因此面前的贾科长要是敢说这不是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老唐马上就去投诉!

好在对方没有这么说,只是认为二头村的村委会不算单位犯罪的主体,所以这个案子不太好立。

但也不是不能立,根据公安部之前的批复,这种情况下应该是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

老唐自然是明白对方的意思,要想直接追究村委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证据不足,明摆着的,事情是村委会开会决定的,你直接找负责人的麻烦,肯定证据不足。

老唐肯定不会去做这个事,且不说能不能找到这些证据,就算能找到,那也不知道得费多少时间,所以他直接说了,你们要是不立案,就给個书面的答复,我好进行下一步的动作。

对面,贾召明已经做好准备等着这位大名鼎鼎的唐律师发火了,毕竟网上都说这位唐律师好像有点毛病,有时候突然就发怒了。

然而,等了半天,结果等来的居然是这么一句话!

“不是,唐……唐律师,伱这是……”

老唐闻言脸上露出了一丝奇怪道:“我这有什么问题吗贾科长,你看你说公安部有规定,所以你们这边证据不足不好立案,但是案件确实属于公安机关的受理范围。”

“所以不立案的情况下,让你们出具不予立案通知,这不是很正常吗?”

这一刻的老唐就像是那种死搬教条的法学生一样,表情认真中带着奇怪,好像在奇怪对面贾召明的话一样。

就给人一种感觉:这种事你们居然还犹豫?

公安机关当然不是什么情况都出具不予立案通知的,实际中还有受理这个程序,受理后再决定是否立案。

而更实际的一点是,很多人去报案,其实连受理都不会有,比如你以为是被诈骗了,跑去报案,人家一听就告诉你,这是经济纠纷,建议法院起诉,压根就不受理。

贾召明闻言犹豫了一下还是道:“那唐律师,你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要让我给你决定,那肯定是不行的。”

不予立案能不能给,不好给,对面这人是唐方镜,按照他的习惯,拿了这个下一步可能就去申请复议了。

复议不成下一步就会是检察院,检察院再不行直接就会去法院刑事自诉,这都有例子在。

要是普通人也就罢了,关键是他最后会把案件都发到网上,所以之前案件里的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被搞得焦头烂额……

所以只能是先报上去看看咋样。

老唐的脸上顿时阴转晴,马上笑道:“没关系的贾科长,我最近一直在林城,时间有的是,规矩我懂,三十天也等得起。”

这句话自然不是无的放矢,根据《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你去报案,一般三天内就要决定是否立案,《意见》里用的是原则上。

当然,这是排除其他情况,比如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很明显的经济纠纷,别人欠了你钱不还,或者是吃饭呢饭店不提供免费餐具这些,根本不会受理。

但是呢,如果是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原则上是七天。

而如果是重大疑难案件的,经过领导批准,公安机关可以延长至三十天决定是否立案,甚至在有的省份,涉及到经济犯罪的,可以延长至六十天。

而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侵犯财产权的犯罪,所以不管立不立案,最晚三十天总得给答复。

贾召明无奈了,他是彻底的无奈了。

“那行吧唐律师,你的这些材料留下,然后我们这边再研讨一下。”

老唐点点头,告辞之后走出常绿县公安局,总的来说事情还是比较顺利,反正他已经做好和常绿县公检法一起打交道的准备了。

虽然这会儿时间还早,但老唐不打算回林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