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才几个钱,你玩什么命啊! 第一百六十六章 这么搞到底谁尴尬呢?(3/4)

老唐几次询问都没有结果后,上面的老孙开口道:“好了,法庭辩论结束,双方还没有没有要补充的?”

这时候老于和小刘又活了,表示没有补充的。

“那本案暂时休庭,择期宣判。”

没有当庭宣判,看来又是一个需要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子,老唐拎起手提包,转身道:“走吧。”

一边的周志兴赶忙跟上。

于念东和小刘对视一眼,脸上满是苦笑,这种事真的麻烦,还是赶紧回去汇报吧,反正和他们没关系,顶多被说两句。

很快相关的领导知道了庭审情况,这下是真的懵逼了。

关键是上面的态度,上面说的是无法查明,而不是“不存在问题”,所以导致对方的理由很充分。

你们领导都说无法查明,那你们查出来说不存在问题肯定就不对了。

关键对方是唐方镜,按照这个人的习惯,结束之后肯定要把案子发到网上的,那到时候就不敢想了……

但他们偏偏还没办法,威胁对方说不要发到网上,发到网上就抓你?

基本上想都不会想,唐方镜从来不会受威胁,这是现在网上公认的一件事,那个人不把自己的命当命看啊!

前脚刚刚被人把手都砍了,后脚就跑来林城和公安机关打官司,这种人绝对不可能被吓住。

明明已经癌症晚期了,好像弱不禁风似得,但是这边想了半天却愣是没法子,有句话说的挺好,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老唐这边自然不知道其他人的想法,知道了也无所谓,国家很大,一个昌山区也没那权力可以咋样。

这次的案件很简单,所以他自己剪视频,懒得再举报,舆论监督也是一种监督方式。

在司法程序上,他不会用舆论来影响,靠的是自己的本事。

但是在行政监督方面,舆论监督那是法律规定的监督方式,那必须得用用。

他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存在的,不会添加自己的任何评价,倒要看看自己会不会因为寻衅滋事被抓。

如果自己被抓,那就更有意思了,说实话老唐还从来没进去过呢。

反正开了挂,要么脑袋掉了,要么整个人都被撞的不成人形,否则只要开始,他就不会妥协……就是不怂。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老唐每天就在酒店内剪视频,周志兴的日子不好过,实名举报的事已经暴露出去了,现在单位一些同事见到他都躲着走。

终于第三天头上,接到了林城中院电话,说已经做出了判决。

很快两人赶到了中院,分局那边的老于也过来了,坐在被告席上一言不发。

老孙眼看着双方都到齐了,随即开始宣读判决书。

“本院认为,昌山分局提交的物业公司证人证言,以及审批单……”

林城中院直接把两个新证据都给否定了,理由就是唐方镜说的理由。

“因此,被告在未新增有效证据的情况下,作出与此前被撤销的《处罚决定书》几乎一致的处罚,明显违反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三项,以及《国家赔偿法》第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被告昌山分局于……做出的……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判令被告昌山分局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周志兴支付侵犯其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4103.4元。”

“三,判令昌山分局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周志兴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昌山分局承担。

听着判决结果,周志兴长长的出了一口气,终于赢了,这次没有出现任何意外,法院把之前的处罚撤销了,然后直接判决赔钱。

老唐倒是觉得有这个结果才正常,至于那个赔偿金数额,则是根据去年最高法公布的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一天是四百出头的样子,十天刚好这么多。

这个判决的意义很大,直接判决撤销加赔偿,法院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那就是这次不和稀泥。

于念东没说话,拿着判决书一言不发的走了,没有要上诉的意思。

大概心里都清楚,这个时候再上诉,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结果,虽然公检法是一家,但再是一家,有的时候也要区分清楚了。

周志兴已经和旁听席上的妻子抱着各种激动,在那里不断喊道:“老婆,我没有违法,没有违法!”

他的压力太大了。

现在,有了一种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感觉,终于,终于可以结束了。

欢乐的氛围中,老唐拎起手提包,做律师最大的成就是什么,大概就是现在这种感觉了。

帮着没犯罪的嫌疑人脱罪,替那些受到不公正处罚的当事人维权成功,看着他们在庆祝,那种感觉很舒服。

系统的任务是一方面,这种感觉是另一方面。

激动过后的周志兴已经开始打电话订酒店了,他今天晚上要好好的醉一次,还要把单位的同事请来,把邻居请来,让他们看看,自己做的事没有违法!

国家都要给我赔钱了明白吗!

消息已经传到了物业公司,梁培面无表情,他现在开始认真的思考着,如果唐方镜帮着小区建立业委会,他们咋办。

能做的只有掺沙子,小区有的人是物业的员工。

不过,这种案子对方不会接吧,小区那些人不可能出钱请这种律师。

晚上,老唐参与了庆祝,不过这次没喝酒,在外面他还是很小心的。

狂欢之后,周志兴的生活重新步入了正轨,这场因为“十日拘留”引发的行政案件落下帷幕,历经两轮三次诉讼,终于有了结果。

赔偿是四千多块,也就是老唐在对方维权到底后给退还了大部分的费用,最后收费两千块。

不然的话,就这案子要是其他律师来做,这么漫长的诉讼,这么大的压力,最少也得几万块。

但如果没有律师帮忙,靠着当事人自己来打这种官司,结果都能想到。

到了第六天的头上,周志兴接到了分局电话,去填写了国家赔偿款的相关材料,三天后,分局法制科将四千多块打到了他的银行卡账号上。

老唐这边的视频早已经做好了,配音也做完了,一直在等着公开道歉,然而却一直等不到。

所以他在视频后面加了一句:截止到本视频发布,对方依旧没有进行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了一个标题:究竟什么叫寻衅滋事!

前后看了看都没问题,随即老唐点击上传。

视频已经上传了,自己在这边待着也没事干,当天就买了回京州的车票,不道歉的事没打算让法院强制执行,没必要。

业委会的事让周志兴好好想想,如果需要自己帮忙再过来,说白了就是街道办那边的问题,行政诉讼就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