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开诊所 第210章 少女与家庭教师(1/3)

周乔的脑海中,仍旧显示着前不久系统弹出来的金色虚拟面板,上面显示着一大段信息。

他之所以将墨菲和丝黛芬妮叫过来,邀请她们参赛,除了大赛本身的吸引力,更是因为,系统刚刚发布了任务。

“全美第一届‘新月杯’青年医生心脏微创手术方程式大赛开启报名,建议宿主带领墨菲和丝黛芬妮积极参与,根据获奖的名次,系统会有不同的奖励。”

这就是说,参加这种大赛,不仅能拿到举办方的奖品,获得名气,扩大诊所在全美的影响力,系统还有额外的奖励。这么好的事情,周乔又岂会不感兴趣呢?

报名的门槛算不上高,只需要医生执照、所在的医疗机构以及推荐信。

在征得了墨菲和丝黛芬妮的同意之后,周乔就以鸢尾花诊所的名义,将三名参赛选手的资料进行了提交。

他自己自然也是要参赛的。

年龄限制40周岁以下呢,他才24周岁!

实际上,丝黛芬妮也才24周岁,而墨菲更是不到20周岁。

是不是最年轻的参赛选手不知道,但至少,是最年轻的那一批,而且这个数量绝对不多。

很多人24岁才刚刚大学毕业,博士毕业都要28,甚至30岁了呢。所以40岁的医生,绝对是青年医生!

在国内,一般都要放宽到45周岁。

至于墨菲和丝黛芬妮的身份信息、医生执照信息、毕业院校学位证书这些资料,周乔作为老板,当然是在她们入职的时候就有收集和备份。

推荐信的话,只针对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医生,以周乔如今在加州的地位,自己都能写。

甚至,如果有人有需要,他可以给对方写推荐信。别的州不好说,至少加州范围内,是畅通无阻的。

如果有人不认可,他还可以联系浩克州长、加州大学的校长、医学院院长等人,让他们帮忙写一封推荐信,也就是一顿饭的事情。

至于参赛选手的专科资质认证,此次大赛并无特别要求。

因为在美国,各个州的法律并不一样,不存在一部独立的,全国通用的“执业医生法”。

美国医生执业法规由一系列联邦和各州立法机构及政府部门所颁布的法规和条令组成的,监督和执法也是多渠道的。

医生执照可以说是美国合法行医的法律门槛,也是医生最基本、最重要的职业资质。无照行医,不论是否造成恶果,都是违法的。

但是,医生的专科认证,就不涉及到法律层面,仅仅是医疗行业协会自我设定的规范。

一个有医生执照没有专科资格认证的医生可以合法行医,看什么病都行,但一个有专科认证却没有执照的医生则不可以。

更何况,以周乔如今在加州的地位,申请若干个专科资格,也就是走走程序的问题。周乔之前已经给诊所申请了内科、外科、心理咨询科,现在再加一个心胸外科,并不是什么难事。

而给墨菲和丝黛芬妮再添加一个专科资格认证,也不是难事。

甚至他自己都不需要出面,交给艾琳娜去做即可。

事实上,这种不涉及到法律的专科资格认证,即便不申请,也并不能阻碍他给患者诊疗。

无非是有了之后,更加能吸引到患者,更能取得患者的信任。

另外,在医生执照覆盖的范围(州)内,美国医生的多点执业同样不是法律问题,而取决于医生本身受雇状况和相关机构的规章制度。

中国也是如此,对医疗机构或诊所里面诊疗科目的设置同样没有限制性规定,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诊所设置多个诊疗科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外出“飞刀”,也都有专门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顶多有一些地方性制度,会规定私人诊所的科目上限,比如不超过4个或5个。

但美国的私人诊所,与国内的私人诊所,性质不大一样。它们往往是挂靠在大医院旗下。

所以,在申请诊所的诊疗科目时,设备、设施等因素,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因为,鸢尾花诊所是挂靠在社区医院和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医疗中心之下,周乔与这两家大医院是合作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