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韩桢给自己夹菜的举动,麻舒窈并不抵触。
相反,她还很享受这样亲昵的举动。
她自幼丧父,虽然麻彦民对她极为疼爱,可阿爷毕竟是阿爷,给不了父亲的关爱。
而方才,她从夫君身上感受到了一丝久违的父爱。
夹起那块牛肉送入口中,麻舒窈只觉得味道比之以往吃过的都要好。
麻舒窈的胃口很小,只吃了小半碗饭就饱了。
放下碗筷,她从怀中取出帕子轻轻擦拭了一番嘴角“夫君,奴吃饱了。”
韩桢挑眉道“你每顿就吃这么点?”
麻舒窈解释道“晚上吃多了不好克化哩。”
到底是大户人家,每日虽也是两顿,可期间果脯糕点不缺。
相比之下,贫苦百姓就真的只有两顿饭,而且早上还是稀粥,只有到了晚上,才能吃上一顿掺杂了大量野菜的麦饭。
韩桢食量极大,他体魄远超常人,哪怕整日端坐在府衙中办公,消耗也是寻常人的数倍。
就着三道菜,韩桢一连吃了三大碗米饭。
见他准备装第四碗的时候,麻舒窈满脸好奇道“奴家时常看话本,话本中说古之名将皆食量惊人,廉颇耄耋之年,依旧能饭五斤。盛唐的薛仁贵一顿更是能吃一斗米,外加一只烤羊。夫君也能吃这般多么?”
闻言,韩桢沉吟道“偶尔一顿可以,但若顿顿这么吃,肯定受不了。”
宋时一斗米十二斤,这会儿的羊都是散养,极少会喂精饲,所以一只成年公羊出不了多少肉,顶天了三五十斤,烤过之后再缩水一半。
若是饿上个一两天,或刚刚经历一场大战,以他的体魄和食量,完全能够吃掉这么多。
但要是顿顿都这么吃,那根本不可能。
古时油水少,对碳水的需求自然也就更大。
远的不说,就是韩桢前世爷爷奶奶那一辈,年轻时都特别能吃。
他犹记得奶奶曾感叹过,说以前年轻那会儿,一顿吃三大碗饭都还觉得饿,后来生活好一些了,饭量却变小了许多,吃一碗就撑了。
麻舒窈惊叹道“奴原以为话本中是夸大其词,不曾想竟是真的。夫君有此食量,定然身负举鼎之力。”
这是农业社会下,人们朴素且一贯的认知。
能吃能喝才有力气,真英雄必须力大无穷。
不信?
你翻开任何一本古时的演义、杂剧话本,就会发现,所有话本中都遵循着一个规律。
凡食量惊人者,必然力大无穷。
从《三国演义》到《水浒传》,从《薛仁贵》到《说岳传》,都是如此。
韩桢轻笑道“举鼎夸张了,不过单手举个石碾子倒是没问题。”
“蛤?”
麻舒窈一愣。
她所谓的举鼎之力,只是一句比喻和恭维。
结果自家夫君竟然真的有,这……
一个石碾子少说也有三百来斤,单手举起,这还是人么?
见她目瞪口呆的娇憨模样,韩桢没忍住,伸手在她脸颊上轻轻捏了一把。
“唔!”
小丫头轻呼一声,娇嗔道“夫君怎地也和娘亲一般,喜欢捏奴家的脸。”
韩桢好奇道“你娘也捏?”
“整日都捏,脸都快被她捏肿了。”麻舒窈嘟起嘴,一副气呼呼地模样。
咽下口中的饭菜,韩桢说道“伱与你娘很是相像,那日在脚店,第一眼看时,我错把你们当成姐妹了。”
“是罢。”
说起这个,麻舒窈来了兴致,叽叽喳喳地说道“不止是夫君哩,许多人头一回儿见着了,也把奴家和娘亲当成姐妹。有一回儿,一个外地商人,上门提亲,说要娶奴家的姐姐。”
“阿爷当场便愣住了,因为奴家乃是麻家的嫡长孙女,上头哪来的姐姐。后来问明白之后,才晓得那商人将娘亲当成了奴家姐姐。”
韩桢好奇道“后来呢?”
“后来阿爷唤家仆把那商人打将出去了。”麻舒窈捂嘴笑道。
先不说林晚晴是麻彦民的儿媳,即便真是麻舒窈的姐姐,以麻家的门庭,也断然不会许给一个商人。
宋时重商,商人的地位相较前朝提升了不少,可在高门大户眼中,依旧是贱籍,上不得台面。
麻家遭逢大难后虽低调,可族中子女婚嫁,那也都是精挑细选的家世清白的书香门第,岂是一介商人能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