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在整个新文化运动过程中,其实也出现过类似欧洲的尝试。一些文人试图用汉字作为表音符号,书写方言文学。比如徐志摩,就写过以汉字记录的吴语诗。
这种用法,大概就和古埃及人有段时间的行为差不多,都是拿文字当表音符号用,所以其实也不是不行。不过这方面的尝试,即使在当时也并不多。尽管得到胡适的大力支持,但在后世也不太出名。
至于胡适自己为什么不去研究这种真正的“地方性书写”,也没有注意到其与白话文的矛盾之处,结果可能很简单——他不会……
而且,“不会”的还不止这一方面。欧洲的地方性口语书写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和政治、和国家构建紧密挂钩。在欧洲各国的叙事里,近代启蒙的过程,就是古典和中世纪帝国纷纷瓦解的过程。随着旧帝国的纷纷崩溃,曾经的通用语也随之死亡。新兴的国家则以本地口语为基础,构建出一套语言文字,作为民族国家的基础之一。
而在后世学者看来,胡适就没理解这种口语书写的实际意义。他的理论也很生拉硬套,因为他着眼的,始终是书写,而不是发音方面,这不但不是民族国家模式的一部分,反而正好是他激烈抨击的那种“帝国传统”。
硬类比的话,就是好不容易在欧洲各国废除了拉丁文,结果开始在各国普及法语了。启蒙之前,大家就说通用语;启蒙之后,大家说另一种格式的通用语。闹了一大圈,还是没能建立各地独立的书写体系,那这不白启蒙了么?
这个问题,当时也有人指出过,然而胡适半懂不懂,没有做出实质性的举措。一直到50年代初,他才反应过来……
同样,胡适等人当时认为,白话文与汉字拼音化是并不矛盾的,有个先后关系,所以二者都得到了他们的鼓吹。但从欧洲的经验看,如果推广了白话文,让口语和书写更加接近,实际上就挤占了拼音化的生态位。
再加上,法国已经证明,近现代国家已经具有统一口语的能力,这种白话和相应口语,自然就会把地方性书写给取代掉了。这两个观点一起提,不是互相矛盾么?
对于这个问题,民国大师们同样没有提出过任何可行的方案。而最后实现的,是白话文和对应的标准口语快速扩张,断绝了其他路线的可能性,连罗马化拼音也沦为了辅助工具。以至于直到百年后,欧洲人还是认为塞里斯更多地继承了古代帝国的遗产,而不是像巴尔干地区那样,成为标准的民族国家。
按理说,这些人很多都有留洋经历,但不知道最后学到了些什么……
所以只能说,有时候路径的选择可能很简单,只要大师们足够菜就能实现了。历史有时候就是这么让人哭笑不得,上哪讲理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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