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科技 三千零七十九章 来自于网友们的激烈争论(2/2)

海洋还全世界共有呢,不照样有人往里面倾倒肥料,屠宰鲸鱼吗?

就是,南极大陆还归全世界共有呢,别的国家在上面找到的陨石你还能够说让他们贡献出来吗?【南极大陆上陨石资源非常丰富,能够找到很多陨石。】

话是这么说,但就这么切割售卖了真的太可惜了。

那也没办法啊,这是人家浩宇航天找到的,而且也是人家弄回来的,人家怎么弄是人家的自由。

国家不能干预吗?

你觉得能干预吗?

为什么不能?

因为没有这方面的道理,另外如果真的这么干了,那么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无疑是巨大的。

就不能让浩宇科技捐出来?

说的狗屁话,强盗逻辑,你咋不把自己的存款房子工资都捐出来呢。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集资或者是有大佬出面出资购买然后捐献出来,否则很难。

就算是有大佬出面想要购买捐献,人家也不一定会愿意。要知道,这颗黄金陨石星核所代表的意义不同,影响力大于收益。

对,如果这么干了,那么以后运回来的东西该怎么办,谁又来买单。

但是按照相关法律,领土内掉落的陨石,如果具有主要科研价值,那么应该属于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

你要清楚这条法律的适应范围,它是指天然掉落的,而这颗黄金陨石星核是人家利用技术运回来的。不说运到你的地盘上就是你的,这是什么逻辑。

但它的确具有非常高的科研价值啊。

那又怎么了,有科研价值还不允许人家售卖了吗?

法无禁止即可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说这种东西就要上交,甚至包括前面所提到掉落的陨石,都没有任何法律明文规定应该归国家还是归个人所有。

说白了,这就是一个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但是集体利益自然高于个人利益。

但是如果伤害了个人利益,那么最终受损害的必然是集体利益。个人利益都得不到保障,如何才保障集体利益。

就是,打着保护集体利益的幌子来损害个人利益就是强盗逻辑。

如果说真的这么干了,把这颗陨石没收了,那么浩宇航天也就没了,它的存在就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了,股价大幅度下跌,国内民营航天领域发展将会严重受挫,再无发展的可能。

说的太严重了吧,浩宇航天代表不了国内航天领域。

一点都不严重,看不到希望为什么还要继续。

所以这个问题非常难处理,得看浩宇航天怎么办,考验吴浩的智慧啊。

其实也没什么,各方都想要,那么各方都得不到的。作为企业家来说,自然要追求利益最大化。吴浩也不是什么慈善家,不可能就这么白白贡献出来的。

得看吴浩的打算,如果是为了名,为了宣传,扩大自身影响力,那么就应该捐献出来。可如果是为了利益的话,那么就断然不会捐献出来的。

以我对吴浩的了解来看,他这个人很务实,应该不会为了名而损害利益。(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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