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组建了最强剑客集团 第49章 京都第一美女,登场!【豹更6K4】(1/3)

京畿取缔役……在解释这个职务之前,得先解释八州取缔役。

八州取缔役——全称为“关东八州取缔役”,简称为“八州”,被庶民称为“八州大人”。

简单来说,可将其理解为比较特殊的警察。

负责不断巡回关东八国,取缔罪犯及居处不定者,拥有不分天领、寺社还是私领,只要是江户府内的领地都能任意行走的特权。

担任八州取缔役的人,基本都是俸禄30俵3人扶持,或是20两2人扶持的下级武士。

其身份虽不值一提,但社会地位倒是颇高。

他们的日常任务就是来回巡逻关东八国,出于这样的特性,有不少家、戏曲家热衷于创作以八州取缔役为主角的侠义故事。

剧情内容大同小异:八州取缔役来到一个新地方,发现该地邪恶横行,要么是贪官污吏横征暴敛,要么就是雅库扎肆意妄为,八州取缔役凭着强大的实力,镇压了邪恶,弘扬了正义,捎带手地还收获了某少女的芳心,然后在怀春少女和感恩戴恩的村民们的含泪注视下,扬长而去,消失在夕阳中,就跟美国的西部片似的。

托了这些文艺作品的福,八州取缔役的社会地位直线上升。

久而久之,普罗大众普遍对其持积极看法。

“八月十八日政变”之后,长州势力虽被驱逐出京都,但以久坂玄瑞为首的激进派并不死心。

就在政变后不久,大量长州志士……啊、不,大量疯子自发地潜回京都,誓要找回场子。

既然正面打不过,那就发动恐怖攻击!

他们变着花样袭扰幕府,以及跟幕府相关的一切,特别是害他们沦落至如今这般田地的新选组、会津军和萨摩军。

或是攻击落单的将士;或是设法往军粮里投毒;或是往军营投掷火把,试图引发火灾……甚至还有人打算暗杀青登!

有一说一,其志可嘉,一上来就挑战最高难度。

怎可惜,历史一次次地证明了:在压倒性的绝对实力面前,精神论并不管用。

因此,暗杀者在开始行动之前,其滑稽的结局就已然注定了——他连新选组屯所的大门都没闯过,就被直接放倒在地。

为了便于称呼,也为了表达对他们的蔑视,青登等人将这群自长州来的恐怖分子戏称为“长州疯人团”。

尽管在秦津、会津、萨摩的联手下,“长州疯人团”很快就遭受镇压,这些大规模的恐怖袭击被逐一取缔,但那些小规模的、就跟“蚊子哼哼”似的袭扰行动,一直是屡禁不止。

蚊子叮你几口、吸你几口血,虽不会致死,但那“嗡嗡嗡”的响声却着实烦人!而且那肿起来的、痒极了的红包也让人很躁狂。

不赶走它们吧,这些蚊子愈发嚣张,蹬鼻子上脸。

去赶走它们吧,它们又跑得巨快,怎么也没法打中、碾碎它们!

未等幕府一方完全稳定京都治安,长州就像是闻着屎味的狗一样,又蹦出来恶心幕府了。

长州于全藩范围内展开军事总动员后,一方面积极备战,另一方面向京都派出不计其数的探子、特务,命他们在收集情报的同时,尽可能地给幕府制造麻烦,分散其精力、消耗其资源。

因此,在长州官方的鼎力支持下,自今年开春以来,青登等人好不容易才镇压下去的“长州疯人团”渐有死灰复燃之势,京都市町内的恐怖袭击事件又多了起来。

今天烧你一座屋子,明天寄封恐吓信,后天暗杀落单的幕府官员……烦不胜烦!简直就是一群无可救药的恐怖分子!

“保护京都”乃身为京畿镇抚使的青登的责任。

重新崛起的“长州疯人团”四处搞破坏,严重危害京都百姓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青登自然是责无旁贷。

在饱受挫折后,如今的“长州疯人团”已吸取教训,变得愈发狡猾。

他们现在完全潜入阴影之中,绝不轻易暴露在阳光之下,难以追查其行踪,继而也就难以消灭他们。

单纯的人海战术已不凑效,反而还有可能会被耍得团团转。

如此,最佳的破局手段,便是派出明察秋毫的刑侦高手!

收集情报,追寻蛛丝马迹,找到“长州疯人团”的根据地,然后将他们彻底肃清!

然而……如今的新选组虽已拥有雄厚的军势,兵多将广,但基本都是一些肌肉大大、脑袋空空的糙汉子。

让他们去冲锋陷阵、斩将夺旗,倒还凑活。

可要让他们去查案索贼,那还是免了吧。

虽然永仓新八、原田左之助等人曾担任过青登的冈引,跟着青登解决过不少案件,但他们基本都是卖力气的,动脑子的活都是交由青登来负责的。

总而言之,派这群糙汉去查案,跟派总司去管账是没啥两样的。

说来滑稽,全新选组上下具备刑侦方面的知识的人,就只有青登。

青登现在身居数职,每天一睁眼就有数不清的公务等着他去逐一处理。

想也知道,他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亲赴一线去查办案件。

堂堂的京畿镇抚使,干着定町回同心的活,成何体统?

即使青登愿往,其麾下的家臣、部将也会极力劝阻的。

专业的事情,就该交由专业的人来处理。

既然自己麾下缺乏刑侦方面的人才,那就去请外援!找一个真正的刑侦高手来弥补空缺!

就这样,在青登的建议下,德川家茂大笔一挥,新设一职,即“京都取缔役”。

从其名字来看,不难认出该职是仿照八州取缔役。

京都取缔役的本职工作就是来回巡视京都,缉捕不法分子。

就跟八州取缔役一样,京都取缔役拥有不分天领、寺社领还是私领,只要是在自己的管辖区域内就能任意行走的特权。

众所周知,寺社领只归寺社奉行管理,天领只归町奉行管理。

哪怕是抓贼,两个区域之间也是互不干涉的。

这般一来,就产生了尾大不掉的弊端。

好比说:若有犯人从天领逃入寺社领,那么追捕他的奉行所官差们就只能干瞪眼,站在寺社领之外,任由犯人扬长而去——他们不能插手寺社领的事务。

一旦越界抓人,那他们就是在“呛行”了。

面对这种状况,奉行所官差们所能做的,就只有去通知寺社奉行,让他们来接手任务,负责后续的抓捕行动。

倘若这位犯人很能逃,从寺社领跑回天领,那么寺社奉行只能将这项任务又交还给町奉行……来来回回地踢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