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子:
你一个妇道人家,在家里扶老养小,辛苦了。
我在岩陲要塞这里过得挺好的。整天只是骑马训练,并没什么仗要打。娘子不用太担心。
不训练时我一直想念家乡、想念家人、也想念娘子你。想念你乌黑的长发,白嫩嫩的小脸,香喷喷的……”
你妹!
任宁颤着手,一字不漏地把沙鸥的话写了下来。
好半天过去,在后面同僚杀人般的目光中沙鸥想了又想,终于憋不出话来,这才点头谢过任宁,示意他结束。
任宁松了口气,古怪地看了他一眼,麻利地收尾。
真没想到大庭广众之下,沙鸥这样一个面目狰狞的糙汉子对自家老婆说起情话来甜得能腻死人。
害得他写着写着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差点连毛笔都捏不住。
或许是沙鸥开了头,后面的骑兵无论长得牛马高大还是瘦骨如柴,写信时说起情话来一个比一个骚,一个比一个浪。
任宁叹为观止,连连感概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前世时他看过一些综艺或电影。
那里的将士写家书时都是幽幽来这么一句“七尺之躯已许国,再难许卿”。
哪有眼前这些家伙那么浪。
好几人过去,终于轮到了顾大头。
他个人还没成亲而且父母双亡,因此收信人是他胞弟。
起点素来有孤儿院之称,小说开头通常都是父母祭天,法力无力。顾大头这可是妥妥的主角模板。
因此,他的家书比前面那些骚骑要严肃正式得多。
只是收信人直接让任宁破功。
“狗二弟,你身子还好吧……”顾大头这样开头。
扑。
任宁一口茶水喷了出来,“大头,你胞弟叫什么来着?我耳朵有点瞎,没听清。”
顾大头一愣,茫然答道:“他啊,叫顾二狗。怎么啦?”
任宁哑然,“这名字……”
嘿嘿。
顾大头习惯性地摸着锃亮的脑袋。
“小弟出生那年,我老家那边发了大水灾。爹娘被主家逼着上了河堤堵缺口,结果再也没有回来。我带着小弟跑到附近的山上,这才活了下来。”
“大家都说贱名好养活,加上我也不认得什么字。刚好旁边有条饿急了的瘦狗想咬我们。于是我就给小弟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原来如此。”任宁擦了把汗,示意他继续说信件内容。
就这样,一个又一个骑兵排着队求写信,任宁来者不拒运笔如飞。
不知不觉时间到了傍晚,任宁也不知道写了多少封信,反正墨水都换了好几池。
铛!铛!铛!
要塞沉沉的钟声如同敲在心脏上,突兀地响了起来。
任宁回过神,抬头一看。
排在他面前的小兵们不仅没减少,反而比最开始还要多些。
“钟响了,该吃饭了。”牛高马大的顾大头不分由说地挤了过来。
“各位兄弟,老任写了一下午,墨汁都用了好几池。他已经很累了。今天先到这吧!”
嗡~
马上轮到自己的小兵们都有些不乐意。
“任兄弟再写多几个吧。我们几个都等了一下午了。”
“就是。我的饭可以留给兄弟你吃。求你继续写信吧。家里等我的家书都快等疯了。”
……
任宁站了起来,甩了甩发酸的胳膊。
他感概地舒了口气。
原来写一下午的书信比杀一下午人还要疲惫些。
“各位弟兄,大家该吃饭的先去吃饭,该训马的继续训马。至于写家书的事,明天咱们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