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它来说,手底下留活口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不只是下手没个轻重,还有难以克制的进食欲和好奇心——当然它的好奇心主要表现在好奇这玩意到底好不好吃解不解馋这方面。
李沧他们又发现了几个古董店和金银首饰店面,收获几近于无,这些店早就被光顾过不止一次了,倒是在一处明显有人聚集生活过一段时间的房间中发现了一堆字画、贵重金属和成捆成捆的美元、欧元。
这个位于某栋倒塌大楼顶层的房间显然是有钱人的大平层公寓,面积至少上两千平,有天际泳池,有咖啡厅书房游戏室保险库以及巨大的270度阳台,全屋墙壁夹合金板,可谓固若金汤。
不知是原屋主还是后来被路人占据,他们在里面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但现在里面已经没有任何一个人或者一具尸体,门窗四敞大开,灰尘积了厚厚一层。
李沧一阵翻箱倒柜顺便砸开保险库房搜刮一空后总结道:“感觉像是突然发生什么事逃走了的样子,粮食和饮水还剩一大半,各种物资也都没带走,喏,这还有一箱手枪子弹呢。”
“枪在我这,”老王把手里的包拉开,“全在这儿了。”
一把银色的左轮枪,一把镀金带签名的沙漠之鹰,一把胡桃木枪托的老古董猎枪。
“不对劲啊...”厉蕾丝皱眉,“跑路的话,枪总要带的吧?”
“嗨,这什么地界儿啊,不一定是阿美莉卡境内也一定是拉美,”老王笑呵呵的说,“这地方枪比咱打火机都泛滥,没准人家还有一卡车呢,看不上这仨瓜俩枣的,便宜了老子,嘿嘿嘿,感谢大自然的馈赠,镀金沙鹰啊,牛逼!!话说这签名是啥意思,最烦花体外国字了,完全认不出写的是啥,这到底是英语还是鸟语?”
“那特么是拉丁语...”
“哦,随便。”
期间狗腿子有几波小规模的战斗,但回传的感应让李沧基本能够认定只是零散的行尸而已,很少几只,最强不过二阶而已,并不是那种变异虫子,让他大失所望。
直到他们搜索到城市废墟的东北方向,三人面前突兀的出现了一座上百米深、直径以公里计算的巨大坑洞,坑底沉积着不停翻滚的墨绿色黏液,散发着极其浓烈金属被强酸腐蚀后的味道,绿色的浓烟沉积在黏液表层,时不时喷吐出一串绿油油的鬼火。
“这他妈,”老王顿时精神了,“这和刚刚那只虫子的体液一模一样啊,这是它的家不?”
厉蕾丝蹲下身子,观察着明显有大刀阔斧切削痕迹的坑洞边缘:“不,我猜这是它们的矿场,它们可能在用那种腐蚀性液体提取土壤中的某种物质?你看这些黏液都在向同一个方向延伸呢,直线的,像不像装走时洒出来留下的,沧老师,那边!有虫子蜕下来的皮膜!”
李沧乐颠颠的跑过去,大魔杖一挑——
“稀里哗啦~”
看起来似乎很坚固深灰色半透明状的皮膜碎成了一地渣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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