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手机什么的联络相当便利,早已不复以往那不让女孩子单独出门的规律。
明珠就这么走出了港口,来到了小镇里。
小镇中就热闹多了。
这个镇子或许发展得还不太好,很多建筑都十分老旧,色调暗暗沉沉的,一看就是盖了很久的老房子。
但好在这里的人很热情,有一种明珠在大城市没见过的淳朴感,她一边逛一边顺手买东西,在问过路之后,就向着南水镇最有名的那条百宝街的方向走去。
即便是再傻白甜没心眼的她也在从小到大的耳濡目染中了解过很多规则,在她看来,这种破镇子根本没有资格被叫做旅游小镇,不是她瞧不起什么,而是这里明显没有达到硬性标准,只靠一条街就打出这种名声,只能说是营销的功劳。
负责管理这方面事务的部门应该是睁只眼闭只眼了吧,毕竟南水镇想要发展,也找不到其他出路。
她早就清楚这一点,因此来南水镇不是为了旅游,她只是纯粹的将这次出行当做高考后的散心放松。
街上有不少和她一样好像是从外地来的游客,诡异的是那些游客似乎个个都兴致高昂,没有对这平平无奇的景象表达出任何不满。
明珠也没多想,付钱让人骑着三轮车把她送到了百宝街所在的位置。
镇上没有出租车,那些人力三轮代替了出租车在城市中的地位,成了专门用来代步的载具。
明珠坐在三轮车上时还很好奇地和车夫聊了一路,因为这种车她小时候见过,十岁之后就不知不觉地没有了,这世界发展的太快,人力三轮是从以前的人力车夫演变而来,将车夫用腿奔跑换成了车夫骑行带人,可当出租车开始普及,这些慢节奏的载具几乎是毫无悬念的被飞速取代了。
或许也只有这种镇子才能留住一些曾经的岁月痕迹吧。
明珠在三轮车上听四十多岁的车夫给她讲南水镇过去的故事,讲到这里曾经出过一个将军,世代守护南水镇,近代最动荡的那段时期,也正是有这个将军府,南水镇才没有被山匪打扰。
明珠好奇地问:“那个将军姓什么?他的府邸现在还在吗?”
车夫只遗憾地告诉她,将军没有姓名,府邸也早就不在了,因为人们辜负了那个将军,将军心灰意冷,离开了这片故土,房子很快废弃,在新时代刚开始发展的时候被不长眼的短视者拆除了。
“那是挺可惜的。”明珠嘴上附和着,心里却在嘀咕,如果真有这么一个将军府在镇上守卫了这么多年,怎么会一旦离开就连姓氏都留不下来呢?
大概也是为了旅游的噱头编造的。
三轮车并不快,慢悠悠的,好处是不用自己走路那么累,明珠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才从镇东的港口来到百宝街所在的位置,下了车以后感觉屁股都坐酸了。
她在百宝街的街口抬头,隐约看见了里面古建筑的屋檐,心想终于有点有意思的东西能看了,这里也不用买票,她直接毫无防备地走了进去。
明珠当时没有想到,从她踏进百宝街的那一刻开始,就是她这一生噩梦的开端,她拥有的一切都离她而去,关心她的亲人也因她而死。
百宝街确实是一条保存十分完好的古风街道,而且非常长,不仅有主街,还有许多延伸出去的岔道,绕来绕去能看到很多不一样的惊喜。
这里的游人也是最多的,就和明珠去过的其他景区一样,不同口音的旅客在街上擦肩而过,或许一辈子都没有缘分再见到一面,这就是身处异乡的过客独有的潇洒。
她逛着逛着,来到了一条无人问津的巷道,因为小巷位置有些隐蔽,而且不像其他地方,哪怕是是一条窄小的岔路墙上也精致地布置了装饰,这条巷子太暗了,恐怕没有什么人会特别去注意它。
明珠本来也就是和小巷擦肩而过的路人之一。
可偏偏,在她经过巷道口时,从里面走出来一个人。
她这才发现,原来小巷里还藏了一家拥有牌匾的店铺,没等她仔细看那究竟是卖什么的,注意力便被吸引到了离她越来越近的青年身上。
幽黑纵深的巷道里,那个身穿西装的高个子青年像是从幽冥中走出来的神秘人物,那张脸是明珠从没见过的俊美,所以原谅她脑海里出现的是这么中二的形容词吧,市面上给她这个年纪的女孩看的言情玄幻差不多都这么写。
明珠在心里惊叹了一句,倒是没有什么别的念想,她在感情方面有些迟钝,还没有想要谈恋爱的那种心思,此时也只是将这个青年看作旅途中意外收获到的惊艳一幕。
可她没想法,青年却在走近看到她之后顿住了脚步,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她,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画面。
明珠有点尴尬,想加快脚步先行离开,青年却追了上来,仗着腿长越过了她,转身将她的去路堵住:“这位小姐,请等一下。”
明珠这才发现青年西装下的身材比乍看上去更加壮硕一些,个子也那么高,和她着很大的体型差。不过那张脸上没有出现令她不舒服的神色,反倒是有一种她熟悉的商业老油条的气质,就和她爸、她舅舅跟人在谈判桌上散发出来的气质一样。
这是个西装革履的生意人啊。
这种想法让明珠的警惕心消弥不少,甚至脑子里还在思索——
这个小哥哥看起来这么年轻,或许是某个公司新入职的后辈?所以才被派来到这么偏僻的小巷里做什么事吧,好可怜。
面前的青年带着笑容问她:“小姐,你是今天刚进镇上的游客吗?”
“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刚来?”明珠诧异,游客的身份很容易辨别,但时间又是怎么看出来的呢?
青年笑意更深:“如果你是之前来的,我不会直到今天才发现你。”
他的话让明珠有些听不懂,但是青年既然有和她聊天的意向,她就忍不住好奇:“这个巷子里是什么店呀,好玩吗?”
“嗯?”青年偏头望了望,然后笑道,“里面不是店铺,是一家旅店。旅店老板老了,又不愿意出门,我和他还算熟悉,所以偶尔会给他送一些书看,好让他别那么无聊。”
“哦……”明珠依稀觉得青年对她一个陌生人说这么多有点奇怪,便回过神来问他,“对了,你叫住我是想说什么?”
青年盯着他,勾唇,十分绅士地行了一个老派的礼节:“叫住小姐,是想请问小姐叫什么名字。我是方宵,来自南水镇方家,我想认识一下小姐,因为我好像……对小姐一见钟情了。”
一见钟情?怎么会有人这样一本正经的,又认真又随意地告白啊。
明珠当时大概是觉得荒谬的,也可能是觉得过于突兀,被吓到了,她慌慌张张地摆了摆手,留下一句别开玩笑,就转头跑了。
……
后来一小段时间里发生了什么,明珠在将故事转述给虞幸的时候就说,她只觉得恍惚,一点印象都没有。
再醒过来的时候,她正坐一间茶楼的二楼,身穿一件洋装小制服,头顶带着歪斜的小洋帽。
一窗之隔的楼下,便是百宝街主街的街景,女人们大多身穿旗袍,男人们则大多身着西装,只有街边小贩穿的衣服较为廉价,阶级分明。
坐在她对面的是她认识了许久的笔友,同样西装笔挺,俊美的脸几乎让人不敢相信这是真实存在的容貌。
两人因在同一家报社上发表的评论意见相左,展开了争论而结识,一直以来都是书信联系。
在信中交流得越多,明珠越觉得其实这位笔友的见识和谈吐丝毫不弱于她,头脑清醒,对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是个非常有内涵的人。
她早就对这位笔友心生好奇与爱慕,不过没有见到真人之前她是不会沦陷的,如今正好得空,她和笔友约好了在南水镇见面,这是笔友的家乡,也是笔友如今正在工作的地方。